民主派初選案上周四(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社民連5名成員到達法院外希望示威,被警方阻止再後被捕,5人被扣查約34小時後獲釋,6月下旬須向警署報到。被捕人之一黃浩銘近日在網台節目上澄清,當日他們並無「打尖」,強調初選案被告之一「長毛」梁國雄的妻子陳寶瑩持有兩張家屬票,因此無須排隊。

在本周三(5日)的網台「香港花生」節目《大君伐》上,黃浩銘憶述警方當日安排他們在法院對面進行示威,距離法院正門約50米,陳寶瑩認為距離太遠,因此他們與警方理論。

對於有傳聞指他們「打尖」,黃浩銘表示此說法是由警方流傳出去,並非事實。他解釋,陳寶瑩作為被告之一梁國雄的妻子,當日持有兩張家屬票,他們打算用這些票進入法院,所以根本不需要排隊。他續指,在與警方的討論過程中,有一位警司突然指控他們的「行為不檢」,並表示要拘捕他們。黃強調,當時他並未叫喊過任何口號,「我好無辜!」,只是跟隨陳寶瑩、余煒彬和曾健成,但最終同樣被拘捕。

黃在節目上強調,以前市民可以到法院大樓地下停車場示威請願,但如今卻不被允許,空間明顯收窄。

另一位被捕人周嘉發在節目上憶述,自己當天遲到,所以沒有跟陳寶瑩等4人一起被捕,但他在長沙灣站已被軍裝警察攔下並搜查。由於周嘉發早前曾經與一位警察約定在附近尋找合適的示威地點,所以在被截查期間,周打電話給該警察求助。

當周到達法院後,並未看到其他社民連成員。在法院視察期間,周被警察問及在幹甚麼,他來不及回應,便聽到有警察說「CID,嚟郁佢!」,即刻被一班警察包圍。接著,他表示被警察推到一個好像「黑洞」般的「法院深處」然後拘捕,並看見黃浩銘等人在附近。他強調,自己在整個過程中從未示威或叫喊口號。

5名被捕人包括陳寶瑩、黃浩銘、余偉彬、曾建成和周嘉發,當日被警方以「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拘捕。警方其後向傳媒表示,有3男1女未按照指示進入法院,並作出擾亂公眾秩序的行為,警員多次勸喻及作出口頭警告,但4人未有理會及不斷叫囂;另外又在法院範圍內截查1名男子,他叫囂及拒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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