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主席陳寶瑩等10名成員,被指去年三度於銅鑼灣擺街站時無牌籌款及懸掛黑布,遭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及「於政府土地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等共26罪。其中6人今(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800至1,000元。陳寶瑩及另外3人則不認罪,案件未定審期,暫押後至明年1月9日審前覆核。
認罪的6人分別是曾健成、唐婉清、黎嘉麗、盧德華、陳子祥及張銘聰。當中唐婉清並非初犯,裁判官判罰其1,000元,其餘5人判罰800元。陳寶瑩、副主席余煒彬及周嘉發,與義工李盈姿則不認罪候審。
案情指,6人分別在去年4月2日、4月30日、5月28日,於銅鑼灣記利佐治街與東角道交界或灣仔地鐵站A3出口外設街站,未經准許而展示1塊黑布橫幅,及派發小冊子。涉案小冊子分別印有社民連網頁及收帳戶口的二維碼,警員掃瞄後進入社民連的網頁及其網上眾籌系統。
曾健成求情時提到,其行為過去不算犯法,但政府近年收窄街頭表達意見的方式,現在成為嚴重罪行。張銘聰求情時指正讀大學4年級,亦提到他們發聲遭政府打壓。
本案不認罪被告之一余煒彬,另涉2022年9月於銅鑼灣擺街站期間,展示寫有梁國雄、岑子杰和陳皓桓名字的橫額,遭票控「於政府土地未經准許而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罪。該案同被押後至明年1月9日預審。
余煒彬8月曾經表示,會就後者爭議兩項法律議題,包括涉案橫額是否「永久、固定性、慣常規律性」展示,與地政署執法是否符合「執行相稱性」原則。
案件編號:ESS35029-35035/2023、38408-3842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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