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政府建議推出自願醫療保險計劃,建議全民不分年齡及健康狀況都要受保,而且是終身受保。建議亦要求投保人索償時要支付醫療墊底費,而長期病患者等高危人士保費會貴多3倍。政府會撥出5百億元作資助,包括為投保人提供最高七折的保費優惠,諮詢為期3個月。政府最快在2013年,向立法會提交醫保計劃。自願醫保最快2014年推出。
政府提出的諮詢文件,建議保費按投保人的年齡遞增,19歲以下每月70至170元;20至39歲130至200元;40至64歲240至460元;65歲或以上長者,每月保費為560至1,250元。高危人士保費,是一般市民保費上限的3倍。
保費按投保人年齡遞增
即是說,未計保險公司的佣金,嬰兒每年保費約要2千多元;最便宜的是10歲至14歲少年,不需8百元;30歲的每年就要支付2千元,年紀愈大保費愈多,退休人士保費要6千多元,如果85歲或以上,保費更倍增,要1萬5千元一年。65歲之後沒有收入的市民,政府就建議保單有儲蓄成份,或者市民自設戶口支付退休後的保費,或者政府按市民投保的年期提供退休後的保費資助等。
政府建議計劃推行首半年至一年,全部新投保人未索償前保費最多有七折優惠,而30歲以下市民任何時間參與計劃,最多都有七折。
投保第一年是等候期,不可索償,之後獲得的賠償會逐年遞增。投保前已有病症的市民,在一年等候期後,亦可受保,第二年可發還比例是25%,第三年索償費是一半,第四年就可得百分百補償。
政府規定,保險公司要提供標準保障,保險包括住院、手術和日間手術,與手術有關的檢查和覆診,還有癌症化療和放射治療,但是門診、不論是普通科或專科,牙醫、產子、洗腎、激光矯視不包括在內。
投保人要自付「墊底費」
計劃亦建議投保人索償不是無代價的,為了減少濫用,投保人要付醫療墊底費。首1萬元要負擔20%,即付2千元;之後9萬元就要付10%,即是1萬1千元;9萬元以上的費用就無墊底費。
至於手術賠償上限,政府建議私家醫院推出套餐收費,為不同手術及病症訂出賠償上限,例如割盲腸最多賠3萬5千元,通波仔手術最高可獲賠償9萬元,而放射性治療及化療,每次最高可賠償20萬元,專科門診檢查每次賠償上限為5千元。政府建議市民可選擇提高保障額,為住院病房升級,例如:加入普通門診、牙齒護理或分娩醫保項目。
另外,政府指,參與計劃的保險公司必須接受所有市民投保,而且是終身受保,現有疾病的市民亦可索償,亦要負責協助市民將現有保單轉換到新計劃、劃一索償條款以及收費要有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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