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正在審議《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長期病患者關注醫療改革聯席」今日(8日)公布調查顯示,高達81.5%受訪者支持修例改革醫務委員會;但高達73.7%人認為「平均29個月」的投訴處理時間過長;同時有48.5%人對修例能否消除「醫醫相衞」持中立態度。

今年2月,申訴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指,截至去年12月,醫委會仍有895宗未完成處理的投訴個案,部份個案需時10至15年完成。公署指有迫切需要作出認真檢討,並徹底改善投訴處理的流程。隨後,政府在6月刊憲提出修例草案。

「長期病患者關注醫療改革聯席」今年9月12日至10月4日期間進行網上問卷,收回194份有效回覆。受訪者中,超過一半是長期病患者(54.1%),其餘為照顧者(22.2%)及一般市民(23.7%)。絕大多數人(88.7%)從未向醫委會投訴,只有少數曾投訴成立或不成立,另有3.1%仍在等候結果。

《條例草案》建議醫委會訂立處理申訴程序時限,政府預計可將平均處理時間縮減至29個月。但聯席調查發現,高達73.7%受訪者認為29個月過長,只有16%認為適中,反映市民強烈期盼醫委會進一步加快處理效率。

政府修例建議減少醫生選舉委員,把相關席位由16名減至10名。61.8%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減少醫生選舉委員可避免醫委會傾向保護醫生業界利益;63.4%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增加公營醫療機構及政府委任的醫生代表,認為有助醫委會從社會整體醫療需要作出決策。

修例同時建議,以「指明組織選舉」取代現時「病人組織選舉」,並新增3名「指明醫護專業人員」(例如藥劑師、牙醫、護士、物理治療師或中醫等)為業外委員,獲得63.4%受訪者贊成。不過,約43.3%受訪者擔心「指明組織選舉」最終會削弱以病人為本的代表性。受訪者強調,「指明組織」資格應以病人、家屬、照顧者及病人自助組織為核心,並訂立公開、透明、客觀的資格與提名機制,明確排除大型社會服務機構及受政府資助機構的投票權,避免利益衝突。

在業外委員比例方面,修例建議由兩成半提升至約三成,52.6%受訪者認為適中,但有19.1%受訪者認為過低。在認為過低的受訪者中,89.2%建議比例應增至40%或以上,當中48.6%更主張應增至50%或以上。

贊成設四級處分及即時停牌

紀律處分機制也是關注焦點,56.7%受訪者贊成獨立審裁員佔醫務調查組及醫務審裁團的大多數;50.5%贊成兩者會議須有過半數為註冊醫生。修例規定醫務調查組主席必須由註冊醫生擔任、業外人士只能任副主席,42.8%受訪者認為此舉會或肯定會削弱醫委會處理投訴的公信力。如果由業外人士擔任醫務審裁團主席,52.6%受訪者認為有助或肯定有助消除「醫醫相衞」觀感。

在懲處方面,72.2%受訪者認為訂立「永久除牌」、「有時限除牌」、「停牌」及「有條件執業」的四級處分能更清晰地按失當嚴重程度作懲處;81.9%贊成公開量刑指引以供公眾監察。60.9%贊成取消暫緩執行除牌命令(即緩刑);81.9%贊成醫生在工餘時間干犯嚴重罪行可在定罪一刻起即時停牌。

聯席强調,雖然有八成受訪者支持修例,但近半受訪者對能否消除「醫醫相衞」觀感表示中立,反映草案仍未完全消除公眾疑慮。聯席建議修例訂明「指明組織」資格及名單,確保病人自助組織及照顧者組織有充份代表性;減少醫專院士、醫學會及全體醫生選出的委員席位,並削減來自選舉基礎狹窄組織的席位,逐步提高業外委員比例。

聯席同時建議,將非禮或違反誠信的罪行一併列入定罪後即時停牌的範圍;參考英國《醫療法》訂立更詳細的研訊程序,並容許把死因研訊中的醫生口供及裁決,直接作為紀律行動的參考;以及儘快公布專業失當處分準則和各項投訴處理的具體時限,並定期檢討能否再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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