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大陸夫婦2009年來港產子,但兒子其後腦癱及四肢殘障,相關的醫務委員會聆訊拖延逾16年才有結果。政府之後建議改革醫務委員會(醫委會)的組成及申訴機制等,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醫委會秘書處有不應延誤之處,有人員被交到公務員事務局處理。他並稱,過往醫委會改革不到位,其中一個原因是源於外界時常口號式稱「醫醫相衛」,以為增加更多業外委員便可解決所有問題。
盧寵茂今(12日)在無綫電視節目上稱,上述的雙非嬰腦癱案的處理,有不應出現延誤的地方,已經交由公務員事務局處理,指一直以來有機制對工作表現不理想者,作合適安排。但是他並無提及涉及人員人數及職級。
政府上月提出《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改革醫務委員會(醫委會)的組成及申訴機制,個案由確立申訴至完成研訊,平均處理時間料可由42個月縮短至29個月。盧寵茂說,難以劃線規定個案程序不會超過7至10年,因醫委會研訊很多時受制於刑事檢控及死因裁判庭的程序。
他解釋,會考慮由衛生署首長級人員作為秘書處領導角色,調查員日後不再由做行政的公務員擔任,認為他們未必能快速處理一些專業問題,會因應案件複雜程度,調派專業人員擔任調查員,並考慮賦予他們權力,可以傳召證人,取得文件。
至於調查及研訊階段,醫委會可就提交資料等程序限時,逾時者要罰付訟費,以免個案無了期拖延。盧表示,醫委會是準司法程序,訟費「不是用四位數字計算,我們相信有相當阻嚇力」,並會要求審裁團、研訊組,要就逾時提供書面解釋,包括解釋程序為何不達標、為何引致問題等。
醫委會組成方面,政府建議在維持醫生委員數目不變下,增加來自醫療專業的業外委員,令業外委員比例由約25%增至31%。有意見認為業外委員比例太少,盧寵茂反駁,過往醫委會改革不到位,其中一個源於外界時常口號式稱「醫醫相衛」,以為增加更多業外委員便可完全解決問題。他重申醫委會不止要處理申訴,更關注醫生專業的「全生命周期」,若醫委會要維持專業及提高香港醫療水平,很需要醫生的參與。他又舉例說,英國醫委會的業外委員佔50%,但僅有6人,難處理複雜個案。他形容,「周圍去抄」不一定適用於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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