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一宗涉及雙非腦癱嬰兒的投訴,在醫委會被拖延15年後,引發政府及公眾關注。政府計劃修訂《醫生註冊條例》,改革醫委會。醫衞局局長盧寵茂建議改革醫委會組成,在現時84名獨立審裁員基礎上,引入更多不同資歷背景及入會途徑的醫生委員,包括研究由政府直接委任非官方醫生成員等,理論上可增加至140名。另外,改善申訴處理機制方面,政府建議就申訴處理機制不同部份,訂立目標時間、設立制度監察整體個案處理進度等。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今(13日)開會,盧寵茂表示,醫委會有32名委員,不過,就處理涉及醫生的申訴及紀律研訊方面,尚有84名來自不同機構或組織,例如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和病人組織等提名出來的獨立審裁員,當中48名是醫生,有36名是業外人士。現時的法例容許每個提名機構派出最多10名審裁員,但目前僅提名6人,即獨立審裁員數目可由現時的84人增至140人,相信可幫助加快處理聆訊。
保險界陳沛良建議考慮醫委會加入保險業界代表,認為他們有處理醫療賠償經驗。盧寵茂表示,不排除邀請他們出任醫委會的業外委員。不過他表示,業外委員比例過高會影響專業評審等職能,須平衡專業需要。
曾任醫委會獨立審裁員的法律界議員陳曉鋒建議,分拆醫委會的審裁功能,使之不再隸屬醫委會。盧寵茂指,會考慮研訊小組主席可由獨立審裁員出任,彰顯獨立性。不過他未有回應分拆審裁功能。
嚴重延誤原因多樣 部份涉程序公義問題
選委界陳凱欣引述申訴專員報告,指醫委會有11宗個案已處理10至15年,但仍未完成,當局在改革時,能否諮詢這批長時間等候的投訴者意見。盧寵茂回應,部份個案嚴重延誤原因多樣,例如在法律程序上,死因裁判結果出爐後,為確保程序公義,令程序要「打回原形」,即使已進入研訊小組階段,亦要退回偵委會重新處理,有個案在10年後,仍停留在偵委會階段。
至於醫委會兼顧接受投訴、展開研訊、仲裁及裁決,或形成不公允觀感,盧回應偵委會及研訊小組大部份成員是獨立審裁員,參與過程相當獨立,不會受醫委會成員干預,但是某程度上導致部份研訊或資料,未能得到醫委會有效監督,形成一定的障礙。
盧寵茂並提到,醫生被判在指定的時間停牌,過後不會自動復牌,必須重新申請復牌,有些被停牌3個月的醫生,申請復牌可能需時1至3年,形容即使停牌一日,實質上對醫生仍相當於「無期徒刑」。當局正在考慮如何令公眾更清晰地理解量刑的實質意義。
倡增業外委員 判個案是否瑣屑無聊
在時限方面,民建聯陳學鋒關注可否強制專家證人在指定時限內交報告,並引入海外專家和人工智能輔助分析。盧寵茂回應,專家證人並非有酬受僱人員,他們無償義務工作,難用懲罰或強制方式對待,並認為現時用人工智能輔助專家證人未可行。他並表示將透過醫專建立專家庫。
另一方面,盧寵茂指出過去5年醫委會收到逾7,000宗投訴個案,被列為瑣屑無聊,稱投訴醫生本身無代價,部份個案的投訴人更匿名,或不願意提供額外資料。擬議的修例會包括增加業外委員,判斷個案是否瑣屑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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