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簡樸房條例》將於2026年3月1日生效,地產代理監管局3日向業界發出新的執業通告,為持牌地產代理處理受規管的分間單位住宅租賃提供清晰指引。通告同日公布,將於3月1日正式生效(部份段落延至2027年3月1日),協助業界理解及遵從新法例要求。
監管局主席蕭澤宇表示,通告旨在配合新例落實,並呼籲從事分間單位租賃的持牌人提醒合資格業主把握48個月過渡期,於首12個月登記期內申請寬限期登記,並在其後36個月完成改造及申請「簡樸房」認證。監管局將與房屋局轄下分間單位專責小組舉辦持續專業進修講座,協助業界掌握合規要求。
按指引,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為首階段登記期。對於3月1日前已訂立的分間單位租約,監管局鼓勵持牌人提醒客戶有關寬限期登記及要求;至於在首年內新訂立或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租約,持牌人必須以書面提醒客戶有關《條例》下的相關規定,並建議客戶如有疑問,可向房屋局專責小組或專業人士查詢法律/專業意見。
自2027年3月1日起進入第二階段,涉及違法出租分間單位的刑事條文生效。屆時,持牌人在參與任何分間單位租賃前,須先在「簡樸房」專題網站查核主樓宇是否已辦理寬限期登記,及/或相關單位是否已取得有效認證;若未符合條件,不得參與出租行為。通告亦提醒,代業主收租的持牌人或被視為《條例》下的「營運人」,須承擔額外法定及潛在刑責,並須同時遵守監管局既有租務管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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