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內務副主席余煒彬在2022年9月,於銅鑼灣擺街站,展示寫有梁國雄、岑子杰和陳皓桓名字的橫額,遭票控「於政府土地未經准許而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罪。他否認控罪,今(3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並申請押後,待另一同類案件「潘連花案」的裁決,但遭控方反對。暫委裁判官李善彤最終擱置原定審期,准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
余煒彬表示,「潘連花案」的上訴理據和此案有關,打算在本案爭議兩項法律議題,包括涉案橫額是否「永久、固定性、慣常規律性」展示,與地政署執法是否符合「執行相稱性」原則,希望待潘案裁決,再決定答辯方向。
潘案方面,因應2019年「8.18流水式集會案」的判決,亦涉及「執行相稱性」,高院早前要求進一步聽取陳詞,押後至9月26日續審。余稱本案與潘案控罪相同,如果不待後者的上訴結果處理,可能會導致本案再有上訴或覆核。
但控方認為,本案中,無人向地政總署申請展示橫額,不涉及執行相稱性爭議。另外,控方擔心此案拖延,影響作為證人的食環署職員的記憶,認為延期對控辯雙方都不公平及不理想。
控方遮蔽食環署行動指引內容
余煒彬表示,早前收到他要求控方給予的食環署行動指引,但是當中有多頁被控方遮蔽,認為或包括對他有利的內容,要求控方披露。不過控方回應,內容涉及食環署的執法程序,相關做法是基於公眾利益考慮。
李官將余煒彬的披露申請記錄在案,建議他可在下次提訊時再向法庭提出。李官並認為,案件持續2年不算過長,潘案有機會在可預見的時間內有裁決,押後本案再提訊是較公平及穩妥的做法。
案件編號:ESS6522/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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