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早前允許食肆申請容許狗隻進入。食環署表示,有非獲准食肆違規容許狗隻進入,至今向違規的非獲准食肆提出共20宗檢控,並向違規攜狗進入非獲准食肆的人士提出共7宗檢控。
食環署指,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的措施7月9日實施,在首月適應期結束後,署方採取務實和靈活的執法策略,按風險評估進行巡查。
針對非獲准食肆違規容許狗隻進入的行為,署方至今向違規的非獲准食肆提出共20宗檢控,並向違規攜狗進入非獲准食肆的人士提出共7宗檢控。此外,食環署亦嚴厲打擊攜狗顧客在獲准食肆內的嚴重違規行為,包括在適應期間就沒有穩妥地牽引狗帶提出2宗檢控。
食環署重申,獲准食肆須嚴格遵守法例和持牌條件,包括不得在餐桌提供明火煮食、容許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進入食肆,或容許狗隻進入食物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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