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金融一名保險代理,涉嫌藉訛稱7名客戶公司投保多份保單,詐騙該公司約124萬元佣金和約65.5萬元獎金。她否認14項欺詐罪,案件今(5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透露,被告曾聲稱保費會由上級代顧客支付,並有投保人稱沒有簽署過申請表。
案發時47歲的被告范庭恩,時任安盛金融有限公司理財顧問。他在2014年加入公司,被控在2014年11月28日至2016年9月犯案。
控方開案陳辭時,稱被告首兩項欺詐罪,涉及他在2014年11月,一份投保人為霍仲元的定期保險和人壽保單,被告從中獲得逾20萬元佣金。
霍仲元的太太是被告的舊同學,控方指,被告表示保單在最初數月至首年毋須繳交保費。霍仲元在協助廉署調查時,證實兩份載有他姓名的投保申請,上面的簽名並不屬於他,並有其他資料錯誤。
另外兩項欺詐罪,在2015年11月發生。美容店員工潘敏儀的危疾和人壽保單上,報稱其擔任一間汽車公司秘書,但潘敏儀出庭作供,表示不認識被告,無授權任何人以其名義開保單,保單上簽名不實、職業相關資料錯誤。
潘進一步透露,有女客人介紹過「免費保險」給她,她考慮後作罷。被告從上述保單獲得佣金逾8.3萬元。
另一方面,控方指被告2015年曾邀請朋友張美儀,一起從事保險代理,並向張聲稱毋須實際銷售保險,上級會代顧客支付保費。至於公司保單發放的佣金,張須全數轉交上級,張拒絕提議。到2017年,被告再邀請張美儀,張再拒絕。
控方稱,案中其餘的投保申請,6名投保人沒有在涉案申請表上簽署,相關投保申請資料亦錯誤。被告訛稱投保申請,並意圖使安盛批出14份保單,發放共約123.9萬元佣金,及約65.5萬元獎金。
案件編號:DCCC283/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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