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今日(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第59日審訊。第5名「從犯證人」、被告陳梓華今日首日作供,聲稱2019年6月透過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聯絡黎智英,最後Mark Simon表示黎智英願意墊支不多於500萬元登報。

陳梓華供稱擁有法律學士學位及中國法律碩士學位,2018年起任職律師樓律師助理。2021年2月15日因「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之後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同年7月7日,陳承認控罪,另外涉及的「串謀協助罪犯罪」存檔法庭。

陳供稱,2019 年6月在Telegram「G20公海群組」裏面,看到帳戶「RIP」(李宇軒)留言稱需要資金進行全球登報文宣,但眾籌資金被眾籌平台扣住。當時,陳梓華認為黎智英或能夠幫忙,亦有人在群組內貼出李柱銘的電話,指可以經李聯絡黎智英。

陳梓華起初不相信該電話號碼是真,最後致電成功接觸李柱銘,向他解釋眾籌登報計劃的情況,希望黎智英可以借出300萬元。李柱銘之後回覆稱,黎智英已經知道這件事,但他不在香港,叫陳梓華聯絡Mark Simon。

之後,陳梓華聯絡Mark Simon,對方表示黎智英願意墊支不多於500萬元,又形容登報計劃很符合黎的政治主張,要求將登報的發票寄給他們直接找數;Mark又指黎智英願意提供各種幫助支持這類文宣活動,例如在《蘋果日報》刊登的話,可先登報後付款。

控方在庭上展示《衛報》、《巴黎人報》等登報發票,以及相關匯款收據。陳梓華供稱,李宇軒收到發票後,便由Mark Simon安排付款,Mark Simon再向陳發送收據。陳又表示,黎智英及Mark Simon最終在「G20」登報墊支了150萬元;部份付款紀錄顯示,由「力高」及「Lais Hotel」付款。

另外,陳憶述在2019年6月下旬首次與李宇軒見面,交收匯款紀錄。當時,陳問李為何墊支400萬元登報費,李當時回應稱是為了香港,「就算按咗層樓,佢都會咁做」。

而在2019年7月,陳梓華亦首次與Mark Simon在中環文華酒店見面,當時Mark自稱是黎智英的助手,負責執行黎的指示,同場有Mark的兒子。Mark在會面時大讚G20峰會登報行動,對效果感到非常滿意,又向陳建議未來文宣活動的方向,以延續登報的影響力;Mark亦表示可以提供經濟、人脈和傳媒方面的協助。

控方問及陳梓華「文宣工作」是指甚麼,陳供稱是「本土文宣工作」和「國際遊說」,內容「五大訴求」,分別是撤回逃犯條例、推翻6.12暴動定性、釋放及承諾不檢控被捕示威者、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暴,以及落實雙普選。

在休庭前,陳再供稱2019年7月的眾籌登報行動由「攬炒團隊」發起,與中英聯合聲明有關,希望英國政府可以履行道德責任;該團隊成員包括在「連登」討論區成名的「攬炒巴」劉祖廸和李宇軒,李因為有眾籌經驗,所以負責處理眾籌工作。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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