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抗爭歌《願榮光歸香港》向高院申禁制令,要求禁止公眾傳播該歌曲,案件今(21日)早審理。法官陳健強聽畢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五下午4時頒布裁決。
代表律政司的余若海稱是次禁制令被告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只要犯下禁制行為的人士,便是違反禁制令的被告。他又舉例指,過往批出的港鐵禁制令,亦只是指明被告是故意妨礙港鐵正常運作或故意在車站造成騷擾的人,他又指相信大部分香港市民都會遵守法庭命令,加上傳媒會廣泛報道今次審訊。
余若海又稱,如法庭不頒布禁制令,市民繼續傳播《願榮光》會增加「危害國安」的風險。法官陳健強質疑,若批出禁制令後有人違犯禁令,可能會同時違反《香港國安法》,或會造成一罪兩審(Double Jeopardy)的問題。
陳官最後表示需時考慮申請,押後至下周五下午4時頒布裁決。
律政司早前表示有一名市民擬就法律程序提出抗辯,據悉是目前正在還柙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
有傳媒引述代表鄒幸彤的李志喜資深大律師,指數日前收到法庭書面通知,稱鄒幸彤沒有犯下禁制令所指的四項行為,並非本案被告,故不得介入本案,李志喜今日聆訊期間只在法庭延伸部分的公眾席旁聽。
除鄒幸彤外,記協原本亦擬介入案件,申請在禁制令新增新聞工作方面的豁免條款。惟記協在周二(18日)表示,律政司向法庭表明若禁制令獲批,同意加入保障記者的豁免條款,因此記協不會再另外提出申請介入案件。
記協主席陳朗昇今日亦有到庭旁聽,他對律政司在禁制令加入保障新聞工作的條文表示歡迎,法官在審訊中都有提到這個條文是有必要,他指記協的立場很簡單,認識香港社會和傳媒情況,如果有這條文白紙黑字保障,大家做新聞或評論時可更放心。另外,主審法官原本為陳嘉信,他上月處理本案的指示聆訊,要求律政司釐清被告身份。其後爆出陳嘉信涉嫌「司法抄襲」,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就事件向陳嘉信作出嚴肅訓誡。本案主審法官日前亦被發現更換為另一名高院法官陳健強,司法機構稱不評論個別案件的法官安排,又指會考慮一系列的因素,包括法院運作的需要、案件的性質、法官的背景、專長、經驗及工作安排等作出適切的安排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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