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報道,吉林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徐家新被列入最新的迫害者名單上。今年7月20日之際,38國的法輪功學員已將此名單遞交給本國政府,要求依法禁止這些人及其家屬入境,並凍結資產。

報告指出,徐家新的一大罪行為:2020年吉林省高級法院以「吉高法[2020]226號」下發了違法違憲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邪教犯罪案件審判工作的通知》,以剝奪法輪功學員的訴訟權利,加重迫害。

旅居美國的人權律師吳紹平向大紀元表示,「吉高法[2020]226號」(下文簡稱「吉高法文件」)「是違法的文件、無效的規定」,此文件還使用「中共的政治伎倆」將法輪功污名化。

明慧網揭示此文件起到的負面作用,如,2021年4月21日,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看到這樣的表述:「嚴格依據此文件(註:指「吉高法文件」),律師代理邪教案件得進行資格審查,原則上不允許代理涉邪教類案件。」

2020年至2021年,長春市德惠法院法官依據「吉高法文件」,剝奪了作為當事人的長春市農安縣趙秀蘭、高曉歧等12名法輪功學員的辯護權、家屬的旁聽權,以及當事人律師的閱卷權。12人均遭冤判,刑期為2年至10年不等。

中共是「文件治國」而非「法治治國」

吳紹平認為,「吉高法文件」違反了中共自己制定的《憲法》、《立法法》,也直接違反了《律師法》、《法官法》。

「根據《立法法》規定,作為地方層級的高級法院沒有制定法律法規的權力,也沒有在司法中解釋法律的權力,何況這個所謂的規定直接違反了上位法(註:效力較高的法律),因此這是一個違法的文件、無效的規定」。

「但是中共向來是說一套做一套,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規章在中共眼裏是連擦屁紙都不如,實際生活中常常是文件大於法律,縣官不如現管。」

他還說,中共實行的是「文件治國」而非「法治治國」。儘管中共經過了四十多年的所謂改革開放,但是從來沒有擺脫過「野蠻」。「它就是一個文明的破壞者,社會進步的絆腳石。」

中共的政治伎倆——污名化

「吉高法文件」顯然是將法輪功與「X教」劃等號,對此吳紹平表示,中共要鎮壓誰、打壓誰、抓捕誰,它先開啟的就是污衊。「污名化法輪功是中共的政治伎倆。」

他說,中共對法輪功實施的套路就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把法輪功抹黑、污名,這是它首先要做的。

不明真相的群眾對中共的污名化要有個清醒的認識,不要被其謊言欺騙。他強調,「在中共的洗腦教育與宣傳下,國內很多人接觸不到真實的東西,容易被中共誤導,因此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向國內傳播真相。」

他還說,中共這種策略只能在大陸起作用,在國外難以成功,「因此中共在海外改變策略,利用大外宣來發布各種虛假宣傳,包括收買歐美媒體、不同的自媒體平台乃至大V(註:擁有眾多粉絲的微博用戶)。大家應該加以防範,避免被騙。」

「江澤民指法輪功是X教是不成立的」

在中共1999年7月迫害法輪功之前,任何一個法律或規定中沒有一處寫著法輪功是「邪教」。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卻把法輪功任意稱為「邪教」。

大紀元此前報道,大陸著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在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時說,「鎮壓法輪功完全是江澤民拍腦袋做出來的一個決定。這個決定前,法輪功已存在了8年,這期間沒有一個公民、沒有一個單位來指控,來舉報法輪功對社會、對自己有甚麼危害,可見法輪功並沒有危害性。」

「中國法律規定,刑事違法必須存在社會危害性,沒有社會危害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所以從事實上來講,江澤民指法輪功是X教這個罪名是不成立的。」

「江澤民作為一個前任中共國家主席,在他當政時,公開向法國費加羅報社稱法輪功是X教組織,這就是明顯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

張贊寧認為:「兩高(最高法、最高檢)出台了對於邪教的解釋,具體它講了法輪功學員發了多少傳單,收藏了多少書就是破壞了法律實施。那麼這個指控是江澤民綁架兩高製造出來一個錯誤的解釋。」

自由之家:暴力鎮壓在前 邪教標籤在後

「自由之家」在2017年中國宗教自由報告《中國靈魂爭奪戰》中說,「(1999年)6月7日的一份內部檔案中,江澤民明確發出解體法輪功的指示。」而這個決定「與國內安全情報部門之前的調查結論『法輪功不構成任威脅』不相符」。

中國官方媒體和官員「尋求把對法輪功描述為對社會有害的『邪教』。」「國際學者反覆得出的結論是,法輪功沒有邪教的特徵。」

報告說,「邪教」的標籤是在法輪功遭到鎮壓後的幾個月後才出現在中共的話語中(註: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見費加羅報社採訪時聲稱)。「這表明暴力鎮壓在前,邪教標籤在後。」

報告引用了研究中國宗教的著名學者王大為(David Ownby)的話:「給法輪功貼上所謂邪教的標籤從一開始就是為了誤導,中共當局由此很狡猾地利用了這個說辭抹去法輪功的吸引力以及這個群體在中國之外的活動效力。」

美國國務院在2017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指出,中共將法輪功、基督教等團體貼上邪教標籤,「(中共)刑法將被禁的團體定義為『邪教組織』,其成員可能被判終身監禁」。

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前加拿大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曾撰文《法輪功不是邪教》,此文被收錄在《前所未有的邪惡迫害》書中。

喬高寫道:「江澤民的『最大謊言』就是說『法輪功是邪教』,這讓人聯想到盧旺達政府在發動1994年4月至6月的全國性群體滅絕之前,透過黨媒所傳播反對少數族群圖西族的訊息。俄羅斯的布爾什維克派在1917年共產主義十月革命後,針對其自己所羅列的『黨的敵人』清單,也採取了類似做法。希特拉的納粹黨在1933年以後,也用它來對付不同的少數族裔,尤其是德國的猶太人。

「這樣一批由黨控制的官媒,自1999年起在全中國各地未曾間斷地進行反法輪功的毒害宣傳,導致許多中國公民及外國人竟然天真地接受了黨國對法輪功及其它事情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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