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遭緬甸軍方發動政變推翻的文人政府領袖昂山素姬,4月27日被軍政府法院以貪污為由,判處5年徒刑。昂山素姬共面臨11項貪污指控,27日的審判的只是第一案。

中央社報道,由於審判為閉門進行、相關訊息受到管控,這名透露消息的人士不願具名。他表示,首都奈比多(Naypyitaw)的法官甫開庭就宣布這項判決。

這名消息人士表示,76歲的昂山素姬被控收受前仰光省省長漂敏登(Phyo Min Thein)11.4公斤黃金與總額60萬美元的賄賂。

昂山素姬否認受賄,稱指控「荒謬」。

國際社會則稱這些審判是鬧劇,要求軍政府立即將她釋放。

昂山素姬去年2月1日遭軍方發動政變推翻隨即被捕,她被控至少18項罪名,從違反選舉法與國家機密法到煽動與貪污都有。如被定罪,最高可處近190年徒刑。

支持者說,捏造這些罪名,為的就是扼殺她重返政壇的機會。

先前,昂山素姬已因煽動反對軍方、違反中共病毒(COVID-19)規定,以及違反電信通訊法,遭判處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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