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中共湖南省衡陽市政協前副主席黃保錦被判處無期徒刑。其被指控受賄6,421.347萬元(人民幣,下同)。而黃保錦曾經的頂頭上司、 衡陽市政協前主席廖炎秋涉貪腐金額高達1.3億元。
通報內容顯示,黃保錦被指控2002年至2020年,黃保錦任衡陽市建工局副局長、黨委書記、局長,衡陽市住建局黨委書記、局長,衡陽市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衡陽市政協副主席期間,為相關公司和個人在公司成立、資質審核、業務承攬及職務晉陞等謀利,非法收受共計6,421.347萬元,其中未遂1,551.86萬元。
今年56歲的黃保錦,於2020年5月19日在任上落馬。2020年11月27日被立案審查調查及被雙開。
中共官方通報稱,黃保錦被指串供、偽造、銷毀證據,對抗審查;收受紅包禮金;跑官要官,違規為親友安排工作;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在公司資質審核、工程承攬等方面收受巨額財物。
而在2021年7月,黃保錦的上司、衡陽市政協前主席廖炎秋也落馬。今年1月26日,廖炎秋被逮捕。
2012年12月,廖炎秋任衡陽市政協主席,2019年12月退休。黃保錦2015年2月就任衡陽市政協副主席,與廖炎秋共事近5年。
《南方都市報》報道,廖炎秋涉嫌受賄金額高達近1.3億元,還通過「白手套」以放貸收息的方式斂財。
2003年至2020年,廖炎秋為他人在房地產項目辦證、容積率調整、土地出讓金減免、煤礦非法開採等謀利,指使曾與他在廣州共事的唐振和衡陽的司機周文斌先後向相關企業和個人放貸收息,獲利7,000餘萬元。
黃保錦、廖炎秋在任職期間,三任衡陽市委書記張文雄、童名謙、李億龍先後落馬、入獄。童名謙2014年8月被判刑5年;2018年1月15日,李億龍被判刑18年;張文雄2018年8月被判刑15年。
陸媒曾報道,據不完全統計,李億龍案涉案官員超過40人,他們大多數直接向李億龍或李億龍家人、親屬送錢,人均超過10萬元。他們中多人因貪腐犯罪已被判刑。
李億龍被指受賄926萬餘元、貪污142萬餘元,以及有4,950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李不服提起上訴後,2018年9月被駁回,二審仍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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