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州曝出的「八孩母」事件在北京冬奧會期間,引發海內外輿論持續關注。近日,「八孩母」的「結婚照」在網上傳出,不過,因為「八孩母」涉事村鎮被當局嚴密管控,該「結婚照」引發網民的質疑。

2月15日,前《鳳凰周刊》記者部主任鄧飛在其微博說,收到網友發來的「八孩母」楊某俠和董志民陳舊的結婚證照片,顯示1998年8月登記結婚,楊出生日期是1969年6月6日。發證日期為1998年8月2日。

鄧飛發布微博說,收到網友發來的楊某俠和董志民陳舊的結婚證照片。(鄧飛微博照片)
鄧飛發布微博說,收到網友發來的楊某俠和董志民陳舊的結婚證照片。(鄧飛微博照片)

他說,我不能判斷該照片女性就是如今影片裏看到的楊某俠,兩者如是同一人,那該女性就是52歲。兩者如非同一人,那董為甚麼要欺瞞民政部門?

對於上述結婚證,有網友認為這是假證件:無結婚證編號;無雙方身份證號;先蓋章後簽字;女方姓氏「楊」錯寫為「揚」;墨跡未乾;辦證日期為星期天,非工作日。

對比網絡上近日曝光的八孩母的影片截圖,不少網民表示,那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不論是容貌還是氣質與近日在網絡上曝光的八孩母親相差甚遠。

時事評論人蔡慎坤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表示,「我看了結婚證相片,照片上完全是兩個不同的人,這個問題很嚴重。」

 鄧飛發布微博說,收到網友發來的楊某俠和董志民陳舊的結婚證照片。(鄧飛微博照片)
鄧飛發布微博說,收到網友發來的楊某俠和董志民陳舊的結婚證照片。(鄧飛微博照片)

有網友表示,現在這個時候甚麼樣的人能弄到董志民的結婚證呢?那兩個去醫院送花的女子至今沒有消息,怎麼有人在這個時候敢偽造董志民的結婚證發給記者?關鍵是這張照片的這個女人是誰?這個女的長得完全不像影片裏的八孩母親。

還有評論指,這張身份證顯然是偽造的,當地公安民政兩大部門存在偽造身份證的嫌疑。

而民間早已懷疑「八孩母」就是1996年12月走失的四川女孩李瑩。有人將當年才12歲的李瑩照片與楊某俠對比,發現驚人相似。

鄧飛發布微博說,收到網友發來的楊某俠和董志民陳舊的結婚證照片。(鄧飛微博照片)
鄧飛發布微博說,收到網友發來的楊某俠和董志民陳舊的結婚證照片。(鄧飛微博照片)

江蘇豐縣宣傳部相關人員15日回應財新網,稱已經關注到前調查記者鄧飛微博所公布的楊某俠的結婚登記資料及由此引發的輿情,並稱「董某民和楊某俠的結婚登記是違規辦理的」。

此前,徐州當局曾先後發布四次通報,說法由最初的楊某俠與董志民為「合法夫妻」,最終改口為董志民等人涉嫌「非法拘禁」及「拐賣婦女」罪。

2月7日,徐州市官方第三次發布通報,關於楊某俠身份問題,通報稱調查組通過查閱董某民、楊某俠婚姻登記申請資料,發現其中含有「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字樣,當即派員赴雲南進行核查。

通報稱楊某俠原名為「小花梅」(父母已故),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人。「小花梅」1994年嫁至雲南省保山市,1996年離婚後回到亞谷村,當時已表現出言語行為異常,同村的桑某某將「小花梅」帶至江蘇治病。兩人到達江蘇省東海縣後「小花梅」走失,當時桑某某未報警,也未告知「小花梅」家人。

對此,北京律師郝亞超發文質疑徐州報告移花接木,漏洞百出,嚴重違背常識。

郝亞超律師說,徐州的報告自相矛盾。其對婚姻登記上「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的採信,違背了基本常識。事實上,該地址信息根本不可信!徐州方面調查能力不足,以該信息作為調查方向,嚴重錯誤。

她說,「桑某某」的陳述嚴重違背常識,不應採信。該陳述既達不到「高度蓋然性」的民事訴訟證明標準,更達不到「排除合理懷疑」的刑事訴訟證明標準,徐州卻在沒有全面調查「小花梅」家人的情況下予以採信!其調查水平不足以服人,更涉嫌包庇「涉嫌拐賣婦女罪」的桑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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