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大家在家裏煮飯,每餐花費多少錢買餸?如果每日只有24.6港元,你可以煮到三至四餐嗎?
近年,不斷有香港人因為社運而入獄,令公眾開始關注在囚人士的權益。懲教署根據《監獄條例》第24A條的規定,向所有囚犯提供「簡單而有益健康的食物」,最近我翻查立法會文件,發現懲教署為每名在囚人士提供膳食的每日平均成本竟然只得24.6元。一日四餐,每餐平均成本6.15元,實在少得令人吃驚。
除了吃「私飯」(外面飯盒供應商的膳食)的還押人士之外,其他還押人士和已被定罪人士都必須吃懲教署提供的「皇家飯」。一日四餐,早餐和晚餐有薄薄的肉、少量菜和飯,午餐是豆類粥加餐包,宵夜則是麵包和牛奶,逢星期日會吃到「經典」的牛肉球。
根據2005年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文件,每名在囚人士每日的平均膳食成本(不包括米飯)為12.2元,視乎米飯量的多少,或會出現不多於2.11元的差額。每日四餐,平均每餐只有3元,你可以想像到膳食中有幾多肉和菜。
十年後,2015年7月8日,保安局局長回覆時任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書面質詢,表示每名在囚人士每星期平均食材成本約為168元。將這個數字除以7,即每日24元,大約是2005年的兩倍。在2017年至2020年這四年,民主派議員在審議財政預算案時都有提出關於食材成本的書面質詢,令人震驚的是,這四年的答案竟然都是「每名在囚人士每日平均食材成本約為24.6元。」
2021年,立法會內已經沒有民主派議員,建制派議員當然不會提出這個問題,所以最近我向懲教署查詢最新數字,答覆是「過去五年都是24.6元」。另外,我亦要求索取2006年至2014年期間的資料,可惜懲教署回覆沒有相關統計數字,我無法得知2005年的12.2元成本是怎樣上升至2015年的24元。
每日24.6元,一日四餐,平均每餐6.15元,稍有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這個金額不能買到足夠的食材吧?但懲教署仍表示「膳食是由營養師設計,並得到衛生署認可,符合在囚人士的營養需求。」究竟是甚麼營養標準?金額至少連續五年沒有升幅,難道食材物價沒有通脹加價嗎?為甚麼膳食成本沒有按通脹調整?實在很荒謬。
希望大家可以繼續關注這個問題,越多人關注,才越有可能令懲教署改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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