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運動爆發以來,教師、學生被捕,教師被匿名投訴個案創歷史新高。教育局21日發出《調查注意事項一覽表》,更改現時規定,要求校方若不跟進匿名投訴,須列明原因並存檔紀錄,更要求學校在一個月內完成調查等。教協批評,受理匿名投訴會降低投訴門檻,剝奪學校自主,對教師不公,變相助長誣告,要求當局收回改動。

教協質疑局方更改指引是黑箱作業

教育局數年前發出《學校處理投訴指引》(《指引》)第 1.3 段列明,校方可不受理匿名投訴、資料不全的投訴等。

今年5月21日,教育局卻只透過通函中「學校處理投訴的注意事項一覽表」及「學校調查報告範本及樣本」兩份文件,便更改了《指引》的規定。

教協指出,接受匿名投訴變相降低投訴門檻,減低誣告成本,變相鼓勵匿名惡意投訴,更會對學校造成巨大行政壓力,對教師不公道。對於被投訴人甚至不知投訴是否匿名,更是荒謬絕倫。

教協指,本地其它專業規管機構或外國的教師規管機構,如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社工註冊局、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以至英格蘭、蘇格蘭和澳洲昆士蘭等外地教師規管機構,全都採用實名投訴制度且一直行之有效。教協質問教育局:「點解反世界潮流而行?」

現行《指引》建議校方應以兩個月調查投訴,但局方新規定更要求校方接獲投訴後需於一個月內完成調查、呈交報告。教協指,局方調查一般都需時四、五個月以至更長,但現在卻要求學校一個月內極速完成,是「罔顧現實,強人所難。」

教協認為,學校若因新規定而倉卒行事,令搜證或給教師申辯的時間不足,對投訴人及被投訴人不公,嚴重損害程序公義。

教協要求局方立即收回改動,並指任何修訂必須諮詢校長、前線教師及教育團體,取得專業共識才可正式納入《指引》。教協呼籲校方沿用原有《指引》訂定的建議及原則,在一般情況下不受理匿名及未獲授權的第三方投訴。另外, 教協倡議成立法定專業議會,規管教師註冊及操守。

對於教協提到協助三名被「釘牌」的教師,其中兩宗個案上訴至今全無進展,仍未安排到上訴時間。而另一曾在龍翔官立中學任教的教師指,因已接近退休年齡,且調查個案的過程已經心疲力竭,決定不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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