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共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吉林信託)前董事長高福波犯六宗罪被判刑20年。自吉林信託改制以來,已有四任董事長被查。

微信公號「政事兒」報道,據查,高福波在2010年至2012年12月任吉林信託董事長時,與吉林信託管理的吉林省天匯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方某共謀後,騙取、侵吞公共財物共計2138.642萬元。

2000年至2017年,高福波利用擔任白山市農村信用合作社理事長、吉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副主任、吉林信託董事長等職務便利,索取或收受王某等九人的財物共計7160.6355萬元。

2017年至2018年,高福波被調查,其請託省紀委前副書記邱某某給予幫助,先後三次在長春市給予邱某某人民幣50萬元、美元5萬元和價值人民幣30萬元的翡翠擺件1件,共計折合人民幣112.904萬元。

2015年至2016年,高福波利用其北京中吉金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職務便利,接受陳威的請託,在中吉金投為其融資過程中提供幫助。2016年至2017年,高福波先後四次收受陳威685萬元、價值21萬元的百達翡麗牌手錶一塊,共計706萬元。

2017年1月,高福波利用上述職位,指使該公司上海部經理冷某某將中吉金投應當收取的剛泰集團有限公司基金項目管理費1000萬元,從合同外收取並非法佔為己有。

2015年至2016年,高福波經與吉林臨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某某共謀,以臨江農商行的名義,將銀行資金先後七次違規投資給北京中吉金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使用,共計27.95億元,並安排張某某之子在中吉金投公司負責上述項目,從中獲取利益。

今年5月11日,高福波被指「犯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數罪併罰被判刑20年,並處罰款510萬元(人民幣,下同);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

高福波被指「貪污數額特別巨大,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行賄情節嚴重,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數額巨大,職務侵佔數額巨大,挪用資金數額巨大」。

2018年12月,高福波落馬。

上文的「請託省紀委前副書記邱某某給予幫助」中的「邱某某」指的就是吉林省紀委前副書記、省監察委員會前副主任邱大明。

2017年下半年,高福波被調查時,邱大明多次將信息洩露給高福波,甚至逐條告知他具體舉報內容和核查重點。

邱大明於2018年9月11日落馬。2019年11月5日,邱大明獲刑14年。

高福波被判刑的同一天,5月11日,吉林信託前黨委書記、董事長邰戈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被提起公訴。

邰戈被指控在擔任吉林銀行行長助理期間,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在擔任吉林銀行副行長、吉林信託經理、董事長等職時,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自2001年改制以來,吉林信託已有連續四任董事長被查。高福波和邰戈正分別是第二、第四任董事長。

吉林信託第一任董事長因犯貪污罪、受賄罪,於2009年被判死緩。

2015年高福波辭職後,李偉繼任吉林信託第三任董事長。2017年8月,李偉落馬。2020年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刑5年。

據海外明慧網報道,李偉1999年1月至2002年6月任榆樹市委書記期間,還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多次開會親自部署。某單位一個參加過會議的領導曾對法輪功學員透露,會議不讓記錄、不許錄音、沒有文件,只聽李偉講。李偉說,殺人放火可以不管,法輪功不能不管。

報道披露,在李偉的直接授意下,榆樹市各機關單位、鄉鎮、街道、公安局派出所把迫害法輪功學員當作首要任務,把堅持煉功的法輪功學員抓到拘留所非法關押。李偉出差去上海,在給榆樹市公安局打電話下令時說:「對於法輪功去北京上訪人員,抓回來給我狠狠地打,留口氣就行。」

報道指,李偉在榆樹市任職期間,該市有逾360人次被勞教。在勞教所裏,至少有5名法輪功學員直接或間接被迫害致死,李偉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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