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官3月12日發出初步禁制令,暫時禁止執行美國國防部將中國手機製造商小米集團列為「中共涉軍企業」的政策,國防部原計劃三天後(15日)要求美國投資者撤回對小米的持股。

1月中旬,特朗普政府將小米等9家中國公司加入了一份投資禁令名單,該名單要求美國投資者在截止日期前出售他們對小米的持股。這項限制定於下周一生效。

1月下旬,小米在華盛頓聯邦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將其從該名單中刪除,並說國防部的做法「非法和違憲」,而稱小米並不受中共軍方控制。

負責此案審理的聯邦法院法官魯道夫·孔特雷拉斯(Rudolph Contreras)12日做出初步禁制令,暫時阻止了國防部強令美國投資者剝離對中國智能手機廠商小米持股的要求。

據美國法律,「初步禁制令」一般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出,如果法庭不撤回「初步禁制令」,其效力可以持續到結案。

孔特雷拉斯在裁決中說,小米在《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縮寫為APA)上的論點顯示出其勝訴可能性高,並且如果沒有初步禁制令,小米將遭受不可挽回的損害,包括嚴重的聲譽和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因此,法院發佈了初步禁制令。

孔特雷拉斯是奧巴馬時期任命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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