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山東警察學院前黨委書記、臨沂市前公安局局長張春義受賄案開審。

據「山東高法」官方微博消息,3月12日,山東警察學院前黨委書記張春義受賄一案遠程影片開審。張春義被指控,2008年6月至2020年6月,利用擔任山東省公安廳組織教育處處長、臨沂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山東警察學院黨委書記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其他公務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190萬餘元。

張春義當庭表示認罪,該案擇期宣判。

現年56歲的張春義是山東萊州人,長期在山東省公安系統任職。張春義於2020年6月24日被調查,同年11月24日被雙開。據雙開通報顯示,張春義被指控生活待遇上大搞特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插手司法活動和工程建設,搞權色交易、大搞權錢交易等。

張春義曾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

據海外明慧網2020年6月27日報道,2010年6月起,張春義任臨沂市公安局長。到任後僅一個月,張春義所在的臨沂市公安,以及政法委、「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非法機構)向市民手機發送誣衊法輪功的信息。同年8月份,各縣區法輪功學員被騷擾、關押等。半年內,83名臨沂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抄家、勞教。當時中共政法委頭目周永康還親自到臨沂地區督辦所謂的大案要案。

張春義任臨沂市公安局長後,有恃無恐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包括搶劫(搶現金、金銀首飾、電腦、打印機、手機、糧食等)、無理罰款、威脅恫嚇、關押囚禁、強制洗腦,及協助將法輪功學員開除公職等。

在張春義任臨沂市公安局長期間(2010年6月至2016年10月),當地被非法迫害、含冤離世的法輪功學員包括臨沂市莒南縣64歲姚丙芳、臨沂市臨港區壯崗鎮東演馬村45歲錢法君、臨沂市莒南縣相溝鄉楊家三義村48歲劉懷鳳。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包括臨沂市蘭山區鄧良存、付桂英女士,臨沂市蒙陰縣67歲老太太公華東,蒙陰縣女教師伊淑玲,張立寶、張貴鳳夫妻,臨沂市河東區芝麻墩開發區司嶺村張麗,莒南縣原三義聯小教師劉懷霞(又名劉霞)等,他們被非法判刑刑期一年半至9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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