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中共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張茂才受賄案宣判,其受賄七千多萬元人民幣,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據報道,張茂才被控從2002年至2018年,先後利用擔任山西省臨汾市市長、中共臨汾市委書記、運城市委書記、晉城市委書記、山西省政協副主席、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者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約7,244.45萬元。

張茂才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法庭做出判處其15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2019年3月2日,張茂才落馬,成為中共十八大以來山西省第八名落馬的省部級高官。

此前的「山西七虎」分別為: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白雲,省委常委、秘書長聶春玉,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陳川平,省委常委、副省長杜善學,省委前副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金道銘,副省長任潤厚,省政協副主席令政策。

張茂才也是第二個被查的山西運城市委書記,而運城是中辦前主任令計劃的老家。

長期在山西任職的張茂才曾積極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

據海外明慧網報道,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時,正值張茂才在山西省臨汾市任職期間,張多次在大會上公開誹謗法輪大法,緊隨江澤民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2004年5月,張茂才在大會上揚言要與法輪功「鬥爭到底」。

2006年至2008年,張茂才在山西運城市任市委書記期間,尤其是2006年12月14日,運城市鹽湖公安局在平陸縣職業中學綁架女法輪功學員劉春蘭後,張茂才指示各縣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尤其是對教育系統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並要求教育系統的法輪功學員表態,以調離、停薪、影響子女升學、晉級、參軍、入黨、評比等為要挾,要寫保證書不煉法輪功才可繼續工作。

同時610、國保大隊已準備好綁架方案,隨時對不寫「不煉法輪功」保證書的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

據綁架劉春蘭的人員說,由於劉春蘭多次給運城市市委書記張茂才、政法委書記馬東波等人寄真相資料,張茂才惱羞成怒,指使公安人員找到劉春蘭。劉春蘭後被非法勞教兩年。

2008年2月後,張茂才成為晉城一把手,即晉城市委書記,對當局迫害晉城市法輪功學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全市絕大多數法輪功學員都不同程度地遭到了騷擾、抄家、綁架、判刑等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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