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過節,都是中共官員收受賄賂、禮物的最佳時期,端午節也不例外,但一些貪官沒能挨到端午節就被處理了。

據中紀委微信公號日前統計,中共官員從2013年至2018年的五一、端午節期間,共發生了1411宗違反當局的「八項規定」的典型案例。

中紀委官網在端午節前一天(6月6日)刊發《端午期間 這些禮物千萬不能收》的文章,再次警告官員不能收受高檔煙酒、珍稀藥材、天價茶葉、名貴花木、珠寶玉石、名瓷名畫等「禮物」,這些可能成為重要涉案物品。

中紀委網站在2016年端午節前,還專門推出舉報官員違反「八項規定」的曝光專區。

上述信息顯示,在端午節期間,中共官員普遍存在違規大吃大喝、違規收受貴重禮品等現象。

但一些貪官沒能熬過端午節就被調查或處理了。

今年端午節的前三天(6月4日),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杜克平被「雙開」(開除黨籍、公職);端午節的前一天(6日),工商銀行上海分行行長顧國明被調查。

上述兩人都屬於正廳級官員,還沒有達到副部級,不屬於「老虎」級別,但中共十八大以來,已有5名副部級及以上級別官員被調查,1人被執行死刑。

去年端午節前二天,即2018年6月16日,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孫波被調查。

2017年端午節前6天,即5月24日,中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司令員劉新齊被調查;端午節前8天,陝西省人大副主任魏民洲被查。

2016年端午節前3天,即6月6日,中共國家開發銀行原監事長姚中民被調查;端午前10天,中共江蘇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務副省長李雲峰落馬。

2014年端午節前8天,即5月26日,中共湖南省政協前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陽寶華被調查。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端午節的前4天(5月26日),中共內蒙古政協原副主席、公安廳廳長趙黎平被執行死刑。

趙黎平是中共十八大以來首名因殺人被抓的副部級高官,也是中共十八大以來首名被處決的高官。

1951年出生的趙黎平,曾在內蒙古公安系統工作33年,曾任內蒙古公安副廳長11年之久,2005年3月升任公安廳廳長,2010年5月兼任內蒙古政協副主席,2014年7月退休。

趙黎平2015年3月20日因為槍殺情人李某某,隨後焚屍滅跡,第二天就被抓。

2016年11月11日,趙黎平被一審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隨後趙黎平提起上訴,2017年2月28日,趙黎平被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事實上,趙黎平的罪惡遠不止殺了一個人,他在擔任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廳長18年的時間裏,積極追隨中共前黨魁江澤民、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殘酷迫害法輪功,在其任內內蒙古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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