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位於屯門的獨立屋涉嫌僭案件,案件昨早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控方完成舉證,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潘樂陶決定不自辯。

潘樂陶被控其在明知未獲建築事務監督書面批准及同意下,於其名下的海詩別墅3號屋僭建一個屋內水池,違反建《建築物條例》。潘樂陶早前否認控罪。

控方專家證人、屋宇署小型工程及招牌監管總主任潘玉龍早上繼續作供,他表示,判斷水池是否屬於建築物時,主要會考慮水池的大小及建造時的擬作用途,相信潘樂陶別墅中的水池是設計作永久使用。辯方問假如潘樂陶最後用水池養金魚是否可以接受,潘玉龍回應建築物最後如何使用並不是考慮範圍,又強調水池注滿水後造成的壓力,對任何建築物的樓板都會造成相當程度的結構影響,但他承認自己沒有對水池作結構評估。

控方完成舉證,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潘樂陶決定不自辯,但會傳召註冊結構工程師及岩土工程師劉志宏作為辯方專家證人出庭。劉志宏稱涉案水池為無邊際泳池(Endless Pool),容易拆除和移動。水池下方的樓板能承受14,000帕斯卡的壓力,約247個體重達200磅的人,整個花園更能承受1,261名200磅重的人,認為不會出現出現控方所指的「超出負荷」(Overloading)情況。

控方質疑劉志宏作為香港工程學會資深會員,會否與被告潘樂陶相熟稔?劉回應:「我認識他,但我不認為他認識我。(I know him. I don't think he knows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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