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昨日向全體議員發信,就有否需要針對議員失當行為訂立新處分,進行為一個月的諮詢,建議包括向被逐議員罰款,或在下一次會議「停賽」。
建制派曾多次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提議引入新的懲罰機制,包括議員被逐出會議廳後,下次會議須「停賽」一次。不出席的議員會有財政處分,扣取約3,000元的當日薪金。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昨日向全體議員發信,就處理議員失當行為的機制進行諮詢。信件問議員有否需要針對議員在立法會或全體委員會會議進行期間作出極不檢點行為,訂立新的處分,及設立機制,處理議員各類一般的失當行為。又問若議員在立法會大會上被逐,立法會主席可否禁止該議員出席立法會下次會議/其後若干次會議;及該議員在相關期間的薪酬須被扣起,或對有關議員處以罰款。
信件同時提到,目前《基本法》或《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都無條文,賦權立法會可扣起議員薪酬或施加罰款,因此或有需要制定新法例或修例,明確賦權予立法會施行擬議的財政處分。
議會陣線6名議員質疑,建議訂立新的懲處機制,包括禁止議員出席會議和罰款,明顯針對民主派議員的抗議行為,百份百反對有關的建議。他們認為諮詢提出的建議,顯然試圖「更上層樓」廢除立法會的武功。又指諮詢至10月2號截止「猴急」,質疑保皇黨主導的議事規則委員會推出此舉是恃其人多「蝦人少」,或欲於11月底九龍西補選之前落井下石。議會陣線強調,有關建議一旦通過,將進一步「鵪鶉化」立法會,他們定必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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