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共黨媒曝光了三名「十八大」後落馬的高官腐敗的具體細節。其中的廣東省水利廳前廳長黃柏青23年裏收受賄賂、禮金近2億元人民幣,其子擁有香港戶口,在香港開設銀行帳戶替父洗錢。

黃柏青的貪腐路從1992年就開始了。據黃柏青交代,在其擔任惠州市經貿委主任、惠州市副市長、省水利廳廳長的23年裏,在平時及逢年過節收受省水利廳、省屬有關企業、惠州市黨政領導幹部與社會老闆賄賂、禮金近2億元。

黃柏青的違紀違法問題涉及工程建設、土地拍賣、河砂開採、資金分配、人事安排等多個領域。在惠州任職期間,他利用職務便利,夥同市縣兩級領導幹部,為廣州、深圳、惠州等部份老闆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等方面謀取利益,提供幫助。擔任省水利廳廳長後,黃柏青通過為深圳市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惠州市某實業有限公司等企業在獲取水利建設工程、電站特許經營權、河道採砂經營權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斂財近億元。

2010年,在黃柏青知情的情況下,顧某還將該公司30%的股份送給黃柏青的兒子。

黃柏青與妻子陳某、兒子黃某一起編織腐敗網絡。其中,黃柏青作為軸心,負責權力運作。陳某成為贓款接收者與操盤手,負責開設並管理帳戶隱匿犯罪所得,更不時跳到台前大肆索賄。每次與一些老闆吃飯,黃柏青都攜眷參加,一有紅包禮金遞至眼前,黃柏青便以一句「這是婦女的事」將收錢一事推給陳某。逢年過節,陳某便打電話給一些老闆,稱「老黃回來了,甚麼時候過來坐坐」,背後掩藏著「快來進貢」的潛台詞。遇到家有喜事,她便在那些老闆前故意笑得合不攏嘴,在對方的好奇發問下,她將事情全數告知,對方便將禮金「奉上」。

黃柏青的兒子黃某,是黃柏青與不法商人置換利益的工具。取得香港戶口的黃某還在香港開設銀行帳戶替父洗錢,形成了「老子在國內給人辦事,兒子在境外大肆收錢」的腐敗鏈條。

專案組曾在黃家發現一個裝有6萬歐元的信封,但直到接受調查,夫妻二人都想不起是誰送的。

2015年9月,黃柏青因違規收受巨額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等問題被「雙開」。

2016年11月21日,黃柏青涉嫌受賄案開庭審理。

當時中共官媒的報道稱,據指控,黃柏青在1992年至2014年期間涉嫌受賄財物共8000多萬,包括共計人民幣6212.5073萬元、港幣2579.3萬元、美元8000元。黃柏青在法庭上稱,指控的基本事實存在,但最終數額以法庭調查為準。

看來當時黃柏青被指控的貪腐金額大大縮水。

官媒的文章還提到劉鐵男與兒子上演「貪腐二人轉」的細節及落馬的雲南省委組織部幹部四處處長、曲靖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長和市委副書記李雲忠的巨額貪腐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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