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中共海關總署規定,從9月1日起,個人寄自或寄往香港、澳門、台灣物品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幣,下同),超出規定限值應辦理退運手續,或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據中央社引述中新社報道,中共海關總署日前調整入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將對個人郵寄入境物品徵收進口稅,但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免徵;而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一律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根據措施,從9月1日起,個人寄自或寄往台港澳物品,每次限值800元;寄自或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此外,入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的個人自用入境物品,入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入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海關將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入境物品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徵稅。◇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