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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於倩綜合報道】立委發現,大賣場四處可見販售空的食品包裝袋,供人包裝食品,不但已經印好了品名、成份,甚至是保存日期,可是食品的實際內容卻不一定相符,對消費者的健康沒有保障;不過,台灣衛生署卻對這種現象表示束手無策,立委要求政府應該在修法之前,採取積極行動從上游來管理。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上午在台灣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現在有提供食材和包裝材料的大賣場,專門銷售印有食品品名、成份、熱量,甚至保存日期的包裝袋給零售業者,包括鳳梨酥、銅羅燒、牛軋糖、全麥麵包等;因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必須明列各項食品品名、成份及有效期限等,一些小吃店或小賣家為使包裝合法,就買這種通用型的包裝材來包裝自家產品,而台灣衛生署卻無法可管。

管碧玲說,如果內容食物的成份、保存期限和包裝不同,對消費者根本沒有保障,而最後若被稽查標示不清,被罰的不是製造包裝材的業者,而是這些原意希望合法卻變違法的小商家。

管碧玲認為,台灣衛生署應管制包裝材料的上游業者,不能讓這種「未卜先知」的包裝材在賣場架上隨意購得,而對因這種情況不慎觸法的小商家,台灣衛生署應以輔導代替處罰。

民進黨籍立委塗醒哲表示,像這種一體適用所有同類型產品的包裝材,民眾能相信嗎?政府應建立商品標示公信力。

台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表示,因為市場有這個需求,才會有業者製造通用型包裝材;但由於這部份暫時無法可管,只能希望業者能多生產一些不同標示成份的包裝材,讓小商家能選擇符合自家產品的包裝材。

康照洲表示,台灣衛生署會將這些情況列入修法的考量慮,也會輔導散裝業者不要使用此類包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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