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台灣的職業棒球多次傳出打假波事件,國民黨籍立委孫大千、趙麗雲提案,未來不論是賭職棒、職籃等,如果以暴力手段介入賭博,可處3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中央社報道,從十多年前,中華職棒發生以時報鷹隊為主,集體打假波的「黑鷹事件」後,就不斷有打假波的傳聞;去年又發生以米迪亞暴龍隊為主的「黑米事件」,都嚴重打擊到中華職棒的形象與士氣。
由於現行法律,如果純賭博僅能處罰新台幣1,000元以下罰金;如果組頭以暴力或利誘他人,影響比賽結果而獲利,也只能以恐嚇罪、2年以下有期徒刑論處,主持、操縱與配合的人,也僅犯了詐欺罪,只能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孫大千與趙麗雲提案,增訂刑法第267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對於非法經營以職業比賽結果賭博的人,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以利誘、脅迫、恐嚇危害生命或身體等手段,影響比賽結果賭博,則更可處3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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