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於倩綜合報導】台灣前總統陳水扁遭特偵組追加起訴索賄及收受政治獻金部份,台北地院昨日上午首度開庭,陳水扁表示,他為對全案司法不公表達不滿,已提出「新四不一沒有」,就是不認罪、不答辯、不傳證、不詰問、沒有犯罪,另外,陳水扁堅持捨棄所有證人傳喚,但合議庭依職權,仍將傳喚台灣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陳水扁岳母吳王霞等7名證人,與陳水扁對質。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特偵組5月5日追加起訴陳水扁夫婦,涉及收受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前101董事長陳敏薰給款案等案,昨日提訊陳水扁進行準備程序。

陳水扁在法庭上除了說「我不認罪、不答辯、不傳證、不詰問,因為我沒有犯罪」外,對於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訊問檢察官起訴他的事實與罪名等都沉默不回答。

對於陳水扁被起訴的內容,台北地院新增派的公設辯護人唐禎琪在法庭上表示,特偵組起訴認為陳水扁擔任台灣總統具有任命文武百官的職權,但是這與民營企業的人事安排沒有關聯性;且台灣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收受陳敏薰新台幣1,000萬元支票,與陳敏薰想要擔任大華證券董事長沒有對價關係。

在扁家收受辜仲諒新台幣3億元部份,唐禎琪認為,特偵組的起訴內容並沒有提及具體事務,難以用金融、金控財經政策等籠統詞語含混其詞。此外,檢方單以公務員服務法中的「明知違背法令」,來認定陳水扁犯罪,她認為,不具有刑事上的違法性。

唐禎琪也要求特偵組針對辜仲諒給款部份,哪些涉及貪污、哪些違反政治獻金法,應該具體區分清楚。

由於陳水扁堅持不答辯,蔡守訓也依職權傳喚證人馮瑞麟等6人和16日馬永成林德訓庭期合併審理,23、24、25日則傳許勝昌還有檢察官傳喚的吳王霞及吳澧培的詰問程序。

此外,公設辯護人也當庭向法官提出停押陳水扁的聲請,理由是扁案審理至今已半年,證據資料日趨詳盡,法院使用羈押的必要性已弱,加上陳水扁無逃亡之虞、無逃避司法審判之意、無滅證、勾串證人的必要;審判長諭知檢方於16日前就被告聲請停押,儘速以書狀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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