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為了刺激消費,台灣政府規劃發放「消費券」。對此,民進黨立委認為,發消費券不如採取民進黨建議的退稅方案;國民黨立委則表示,民眾拿到退稅不見得會消費,無法真正達到目的,或許可以改為用消費抵稅的方式也不錯。

台灣行政院打算發放消費券,並找來經建會研擬,以帶動民間消費的方式刺激景氣,外傳經建會規劃每戶年所得120萬(新台幣,下同)以下的家庭,將發放1萬元消費券或者類似悠遊卡可扣款的消費卡,同時將以開立統一發票的商家為適用範圍,預計農曆春節前發放到符合資格的家庭手中,盼藉此提振景氣,預估將有500萬個家庭受惠。

對此民進黨團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說:「消費券在日本曾經用過,但實際上具體成效,並不如目前各國所進行的直接退稅來得好,所以我們黨團在這裡要求政府應從善如流,用最有效、最具體、最簡單、最方便的,馬上可做的退稅方案。」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認為,如果直接退稅,錢只會被民眾拿去存起來,對活絡市場沒有效果,或許可以考慮改用消費來抵稅,他建議,民進黨與其主張退稅,不如採用退稅扣除額的概念,民眾只要可以列舉消費的金額,就可以扣除部份稅款,一樣能達到刺激消費的目的。

立法委員認為措施不應設「排富條款」,且不應限制開立統一發票商家為適用範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已增排議程,將於19日(明天)邀相關部會就此專案報告。

防偽有顧慮

民進黨黨團也質疑,消費券若以儲值卡方式發放,將增加發行成本,拖延時效;若是不用儲值卡,又有防偽的顧慮,消費項目設限,可能也只有嘉惠大賣場或大廠商,恐有圖利特定廠商的疑慮。

有學者認為,發放消費券或可扣款的消費卡兩者各有利弊,但政府如果作了決定,就應該有一套防範偽造消費券的辦法,才能達到刺激消費的目的。

據瞭解,經建會原本主張,發放消費券不應該設排富條款,但財政部認為,如果不排富,不但有濫發的問題,預算支出也會擴大,但最後關於消費券的金額、發放對象及發放方式等政策內容卻眾說紛耘。經建會昨晚表示,有關發放消費券的政策,目前尚未有定論,媒體不需多做憶測,待定案後,最快在本周召開記者會,對外宣佈細節。

據中央社引引述官員透露,發放消費券方案若能順利完成細部規劃,預計明年3月就能實施,作為近貧補助方案的再擴大,也就是說,消費券方案將取代近貧補助方案,兩案不會同時並存。根據經建會的初步規劃,發放消費券的對象鎖定在家戶年所得在120萬元以下,發放金額則分為兩個版本。

第一種是1戶以3.5人計算,每戶發放8千元,預算規模為約500億元;第二種是一戶以3.5人計算,每戶發放1萬5千元,預算規模近1,000億元。

但媒體報導,消費券發放規劃三種版本,分別為每一戶以3.5人計算,每戶發放8千元、1萬元、1萬2千元等3版本,至於最終版本仍有待政策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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