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物價上漲荷包變薄,加上買車買房子等需求,許多人都會向銀行借貸,然而消基會昨天公佈貸款的九大陷阱,提醒消費者多加留意。在調查中,8家銀行有3家銀行拒絕交付契約書;台灣消基會認為,銀行業者顯然對消費者應享有的審閱權認知不清,也提醒消費者要看清楚契約後再簽字。

民眾對於資金的需求量高,銀行的放款業務當然生意興隆。台灣消基會指出,消費者要辦理任何的貸款業務時,第一步就是要索取契約並且要求攜回審閱,如有問題也要加以詢問,不要因為書面資料中未提及就誤以為沒有該項限制。不過林先生說當他因為辦理貸款而向銀行索取契約並且要求攜回審閱時,銀行卻明顯不願意。

台灣消基會副秘書長游開雄說,九大陷阱中最重要的是大多數銀行對於「提前清償違約金」的「計算方式」都予以限制,針對目前一般規定提前清償的違約金為借款餘額的1%,但銀行卻對「借款餘額」認定附上有條件的協約,例如:借款往來未滿6個月,以原核貸借款金額計算。
其次,消費者最重視的利率調升或減,通知方式多以營業場所公告、網站公告或報紙公告為主,並不一定會以書面通知消費者;台灣消基會認為,不僅應寄發書面通知,還應將產生變動的還款內容附上。

還有帳戶和本票存在的隱性陷阱,以及部份銀行契約中載明不經通知或催告,得隨時主張全部或一部分到期,有過度保障銀行之嫌,還有銀行違背抵銷規定和轉嫁徵信責任在契約中也很常見;加上不公平的保人條款以及被銀行綁住的保險約,都是借款契約內含的陷阱。

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提醒消費者,貸款買車、買屋是多數人必經之路,絕對要主張契約審閱權,看不懂就要問行方,務必看懂才辦貸款。

游開雄主張,銀行所有貸款契約書都應上網公告。台灣消基會最後呼籲政府,應修改定型化契約中應記載及不記載事項,才能確保消費者權益。因此台灣消基會呼籲有關單位應立刻展開官方契約的修訂工作,並加強督導銀行遵守,才能確保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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