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慕涵
【大紀元7月14日訊】(編者註:陳慕涵,澳大利亞永久居民,中醫碩士,衛生信息學碩士,在悉尼開設有診所。2006年母親香港居民曾愛華因修煉法輪功被上海警方逮捕關押在上海浦東新區看守所後,她在澳洲、香港多方求助,7月12日至13日在香港中聯辦對面靜坐絕食。)
媽媽:
您好!自從您被捕後,我幾乎每天都給你寫信。這些信有些寄出了,有些還靜靜地躺在家裏——當我知道您在那裏根本不可能收到任何信件時,就沒有再寄出過。那些信是我和您的精神交流,記載了我在營救您的日子裏的所遇所做所想。如果您仔細看,會發現有些信紙上有皺褶,那裏曾有過您女兒的眼淚。我不想這樣的信再成為警察拷問您的依據:「說說您女兒和國外的法輪功組織有什麼聯繫?」我希望將來您回到家的時候,可以獨自一個人安靜地看這些過去的信件。那時,您會發現您的女兒在您身陷牢籠的日子裏,並沒有沉溺於悲傷,而是像您一直期望的那樣承擔起了她應負的責任,並在這個過程中努力著完善著自己。我期待著那時您嘴角的一抹微笑。
然而從今天開始,您可能會是最後一個看到這些信的人了。因為我要把寫給您的信件公開了。
今天是我第一次絕食——確切地說是從昨天下午開始的。在香港的中聯辦對面,我坐在地上,身後是寫著營救您的橫幅,旁邊是一塊寫有介紹的展板。
「你為什麼要絕食?」昨天記者一句普通的問話讓我愣了一下。從什麼時候開始,絕食這個詞變得如此熱門,已經成了海內外華人呼籲維權、停止暴政的代名詞。作為一個一向中庸的人,我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自己也會這樣做。可是,當我上週聽說您在看守所裏絕食的時候,我的心都碎了。是什麼樣的環境能把一個從不走極端的人逼得要用這樣的方式來抵抗?那一定是在她嘗試過其他所有的辦法而依然沒有解救的可能時。而在外面的我,又何嘗沒有過這樣的感受呢?在我打過的所有上海公安局的電話中,哪個警察告訴了我您的案子承辦人的姓名或者您目前的情況?從澳洲到香港,哪個政府敢拋開不干涉他國內政的藉口,對這個一眼而知是信仰迫害的案例大聲說不?在這種情況下,又有什麼比絕食更適合來表達這種絕望心情的呢?
而且,媽媽,我要和您一起受難。在我成長的日子裏,您為我遮擋了太多的苦難,那時候我還不懂為您分擔。現在我的絕食雖然不能減輕您的任何痛苦,而且我也知道,像我這樣主動地絕食和您在看守所裏隨時面臨被強迫灌食的絕食完全不是一回事。但是,這樣做我的心裏也會好受一些:媽媽,我一直和您在一起。
至於到香港中聯辦對面絕食,那只是想讓他們知道,至少我還有最後的抗議方式。他們不是不承認抓捕法輪功學員給家屬帶來了痛苦嗎?現在就讓他們看看吧。
香港,一個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我的母親,你們的同胞在中國因為她珍視的信仰而面臨判刑,為此我從南半球遠道而來。不要吝惜你們的同情,給我一個鼓勵的問候或微笑吧!我心裏呼喚著。
很多人駐足,有些人拿了放在地上的單張,卻沒有人和我攀談。這一點和熱情的澳大利亞人完全不同。那裏的人會很關心地問長問短,皺著眉頭說一句(中共的惡行)
「噁心」,最後對您表示祝福。警察間或來巡邏一番。終於在今天早上10點多,兩個警察找我談話了。操著生硬的普通話,他們說我的橫幅擋住了牆上的大幅掛畫,必須拿下來。我很奇怪,因為他們看到我在這裏已經很久了,在我絕食結束之前三小時卻要我換地方。在他們蹲下和我談話的時候,有個穿便衣的中年男子及時地趕到,拿著高級相機拍了好幾張照片,又迅速退去。這解除了我的疑惑:是中聯辦不高興了。
交涉過後,我把橫幅拆下來,掛到了旁邊沒有畫的牆面上。真是屋漏偏逢雨淋,當警察要抄我的證件號碼時,我發現自己竟然沒有帶護照出來。他們告訴我,他們有權把我帶回警署,要家人或朋友拿著護照來解救。這個麻煩有點太大了,而且還發生在我絕食的時候。我向他們解釋說,如果我是黑市居民,不可能坐在這裏絕食。而且,在澳洲只要報上姓名,警察自有隨身攜帶的機器可以查出身份,香港太不先進了。他們聽了笑了,說他們沒有打算帶我走,就走了。這個小插曲讓我浮想聯翩:我就坐了這麼一天,就受到了如此重視,那我是不是應該以後每天都來坐一會兒呢?
媽媽,您保重,我會繼續在香港為您呼籲。◇
女兒
陳慕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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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勢持續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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