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齊立綜合報導】美國紐約的人權觀察組織「中國人權」表示,中共當局因為雅虎(Yahoo)公司提供的資料,把中國網絡異見作家王小寧判刑10年。這是雅虎涉及的第4個同類案件。
3年多前的2002年9月1日,北京網絡作家王小寧突遭秘密羈押。2003年9月12日,王小寧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10年徒刑。
王小寧至今已失去自由3年多,但在中共的嚴密封鎖下,國際社會毫不知情。有分析認為,隨著中國異見人士對這類事件的關注,將有更多的異見人士因雅虎洩露資料而被判刑的事件被揭發出來。
「中國人權」表示,王小寧生於1951年,因在電子郵件中推動多黨政治,以「煽動顛覆」罪名被判刑。王在2000年至2002年透過雅虎集團的電子郵件管道,在中國和香港發行電子刊物。
該組織並表示,法庭所引用的證據,包括雅虎(香港)控股公司所提供的資訊,這項資訊使法庭得以將王小寧在雅虎集團的帳號與他在中國所使用的電郵郵址聯繫在一起,導致王遭中共拘捕和判刑。
雅虎香港發言人瑪麗.大迫(Mary Osako)4月28日發表聲明,宣稱不知道中共逮捕網絡活躍人士王小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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