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期間,期間有人發起在多區的「圍魏救趙」行動,213人被捕。案件分拆17案審理,其中一宗暴動案的4名審訊後罪成、判囚5年1個月至5年4個月的男被告,不服上訴,但今日(8日)遭高院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張慧玲審理後即日駁回。官稱被告就定罪爭拗的上訴理據,已在其它暴動案被駁回;就判刑的理據,則認為如非過重亦不會干擾。

4名上訴人分別是技術員黃權龍(判刑時25歲,下同)、侍應彭大展(29歲)、電腦技工宋博通(33歲)及學生鄧永明(25歲)。黃和彭遭判監5年1個月,預計最早在今年7月8日獲釋;宋、鄧則被判監5年4個月,最早獲釋日期預計分別為今年9月7和8日。黃、彭放棄上訴定罪,僅上訴刑期;宋、鄧不服定罪和刑期上訴。

就定罪上訴,法官彭偉昌質疑上訴方的理據,與其它同一地點的暴動案「一模一樣」,並在案例中被否決,質疑其在本案仍然提出,做法不當。彭官又指,上訴是被告的基本法律權利,強調並非批評上訴行為,而是批評提出的理據不恰當,案例中指定罪穩妥,沒有合理可爭辯的上訴空間。

刑期上訴方面,上訴方稱被告參與程度低,爭議原審區院法官鄭紀航量刑過重。彭官認為原審法官已運用酌情權判刑,不少暴動案都判囚5年或以上。另一法官張慧玲則指,如果原審法官量刑明顯過重,上訴庭才會干預。

上訴庭經考慮後一併駁回上訴許可及上訴,4名被告須繼續服刑。

宋和鄧早前同被裁定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CACC57/2023@

--------------
記得那一天
也繼續過好每一天
--------------

📌 2025大事回顧👇🏻
https://hk.epochtimes.com/tag/回顧2025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