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1月3日至6日一連4天,在全港多區展開代號「劍魚」的反非法勞工行動。行動總共搜查了包括餐廳、食物製造廠、賓館及商業大廈在內的42個目標地點,合共拘捕20人,當中包括12名懷疑非法勞工及8名涉嫌聘用黑工的僱主。
行動中最受關注的個案涉及葵涌一間持有有效牌照的食物製造廠。入境處於上周六(3日)採取突擊搜查,揭發一名經營東南亞菜式的餐廳東主,懷疑因貪方便和節省成本,自組「一條龍」生產線供應食材予旗下餐廳。
調查顯示,該生產線已運作約一至兩個月,所聘用的5名印尼籍黑工均經由同鄉介紹,負責食品生產、加工及運送,每日酬勞僅為200元。除了供應自家餐廳外,相關食品亦曾流向市面,包括在「美食展」或其它展銷活動中出售。人員在現場檢獲了大量證物,包括煮食用具、食物包裝盒及包裝工具等。
在今次整個行動中,被捕的12名懷疑非法勞工或逾期逗留者分別為3男9女,年齡介乎24至60歲,大部份為印尼籍及菲律賓籍。其身份涵蓋多個類別,包括1名外傭、2名逾期逗留的前外傭、3名持有「行街紙」的人士、1名訪客以及5名逾期逗留訪客。
至於其餘被捕的8名香港居民均為涉案公司或餐廳的東主及負責人,分別為7男1女,年齡介乎30至68歲。除了葵涌的工廠外,其餘黑工分別在餐廳及賓館從事洗碗、樓面、廚房雜工及清潔等工作。
入境處外傭專責調查組高級入境事務主任鮑曉峰強調,處方對非法勞工活動採取「零容忍」態度。他提醒,外傭僅可為合約註明的僱主料理家務,不得受僱於他人從事其他職務。入境處表示會持續跟進調查,不排除未來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
根據《入境條例》,僱用非法勞工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公司的董事、負責人等亦須負上刑責。高等法院曾頒布指引,指出聘用黑工的僱主必須被判處即時入獄。此外,非法入境者或逾期逗留人士如非法接受僱傭工作,最高可判罰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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