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菲律賓捲入藏毒案、服刑26年的55歲港人鄧龍威,刑期於今年7月底屆滿,昨日(29日)由香港入境處人員陪同,從馬尼拉乘機返港,抵港後與家人團聚,正式結束逾四分一世紀的異國鐵窗生涯。
鄧龍威抵港後感謝政府多年來的協助。家屬亦對一家團圓表示欣喜。其兄長鄧龍彪在社交平台發文,貼出到機場禁區等候迎接鄧龍威的照片,指已安排弟弟接受身體檢查,再回家休息。
政府發言人表示,入境處今年8月獲悉鄧龍威完成服刑後,隨即透過駐菲律賓大使館促請當地加快遣返手續。中國駐菲大使館亦特事特辦,提前簽發回港所需證件。保安局指出,一般外地港人服刑完畢後,須移送當地出入境部門審查及發出驅逐出境令,整個遣返程序最少需時7至8個月。
入境處收齊文件後,特別派遣外派人員於周一(28日)前往馬尼拉,與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及當地有關部門協調,翌日(29日)陪同鄧龍威乘機返港。入境處表示,會繼續跟進其個案,並提供可行協助。
鄧龍威在離開菲律賓前接受媒體訪問,形容重獲自由的心情「心如止水」。他指26年的牢獄歲月幾乎佔據人生一半,自由到來時的喜悅未如想像中澎湃,反而是在漫長等待後感到平靜。
他回憶在吉利比國家監獄(New Bilibid Prison)服刑期間,每日須接受4次點名,點名時要跪在足球場上仰望天空。每當看到飛機在高空掠過,他都會問自己何時才能搭乘航班回港。他感嘆:「現在我終於在這航班。」
他又憶述,在移民局扣留設施脫下橙色囚衣、換回自己的衣服時,才真正感覺囚犯身份離自己而去,形容當時「確實笑了,是一種會心的微笑」。被問及如何熬過26年,他說靠「阿Q精神」支撐,一直告訴自己「還有機會、還有希望」,並相信「雨過總會天晴」。
談到返港後生活打算,他表示只想好好休息,翌日前往拜祭父母及祖父母,再與家人吃飯。期望日後獲編配單人公屋,考取駕駛執照,找一份司機或送貨員工作。
2000年赴菲散心 被控藏8公斤冰毒
案件可追溯至2000年。當時29歲的鄧龍威因失戀前往菲律賓馬尼拉散心,並投靠當地港人朋友張泰安。同年7月,兩人被當地警員截停及拘捕,被指涉嫌藏有約8公斤冰毒。鄧龍威多年來一直堅稱自己遭受冤枉,指控當地警方插贓嫁禍。
兩人被扣押約11年後,案件至2011年才正式開審,其後被裁定販毒罪成,判處終身監禁。鄧龍威曾指審訊期間缺乏合資格翻譯及存在多項疑點。其父親於2002年在警署吞槍身亡,同案被告張泰安則於2016年在獄中因心肺衰竭離世。
案件至2018年出現轉折。當地警方曾聲稱於2000年6月1日至12日期間監視鄧龍威,但鄧龍威表示自己當時仍身處香港。其後在時任行政長官致函菲律賓總統及大使館協調下,菲律賓移民局發出官方紀錄,顯示鄧龍威於2000年6月19日才入境菲律賓,與警方所指的監視日期不符。
不過,鄧龍威其後向菲律賓最高法院提出的終極上訴,於2020年9月遭駁回,維持原判。
菲律賓於2024年底修訂「良好行為扣減刑期」計算方法,服刑滿21年半的終身監禁囚犯可申請出獄。鄧龍威其後符合減刑標準,當地法院頒令確認其刑期於今年7月30日屆滿,最終在特區政府及中方相關部門協助下於昨日返港。
前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協助鄧龍威回港是他多年的願望,慶幸事件最終劃上句號。他又指目前仍有多名香港居民在菲律賓服刑期滿後,因不同原因未能返港,期望政府及社會各界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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