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集團旗下3間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案件今日(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黎供稱只是行使言論自由,並無意煽動仇恨政府或司法機構。
案件今日進入第103天審訊,黎智英第11日出庭作供。辯方展示了黎智英與前《蘋果日報》論壇版主管及主筆楊清奇的訊息紀錄。記錄顯示,黎智英曾要求楊清奇尋找中國大陸寫手,例如北京的高瑜和《南方都市報》的長平,來為英文版撰寫評論。
黎智英在庭上解釋,這是為了提升英文版的內容,當時的英文版總編輯馮偉光(盧峯)及其他同事都在努力增加內容。在訊息中,黎智英還要求尋找寫手分析「習李權鬥」,他在庭上表示,這是當時中國政治中的重大議題,對外國讀者來說有很高的新聞價值。
辯方引述黎智英文章中的一段話:「國安法不僅將香港變成沒有自由的法治城市,還可能變得像新疆一樣恐怖,甚至成為集中營……英國迫不得已履行前宗主國責任,賦予三百萬BNO持有人居英權」。辯方問及黎智英,是否使用「前宗主國」一詞來煽動仇恨香港政府,黎智英反問:「為甚麼?這是事實。」
黎智英也確認,他文章中的「無恥無信的政權」是指中共政府,但否認這樣的說法有煽動仇恨的意圖。他強調,他只是表達事實,指出在《基本法》保障下,港人的權利已經不復存在。
辯方展示黎智英2020年6月14日於專欄「成敗樂一笑」中撰寫的文章《窒息中的香港人逃亡還是抗爭》。文章中提到,《國安法》將摧毀香港的法治、文明價值及其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黎智英解釋,當時社會上普遍有這些看法,而現實發展與當時的預期相符。
辯方提及黎智英撰文指「我們的教育制度更變成了洗腦機器」,黎智英解釋,圖書館的書籍需經過審查,他這是舉例來說明,並強調這只是他表達的事實,並無煽動仇恨的意圖。他解釋,這些觀點也反映了港人移民的原因。
在文章中,黎智英提到自己被指控刑事恐嚇《東方日報》記者的案件,並表示《國安法》尚未實施,但已經顯示出對法庭判決的威脅。辯方問及他是否意圖激起市民對司法機構的仇恨與藐視,黎智英再次否認,並強調他只是陳述事實。
黎:無要求員工一起抗爭
法庭播放了2020年6月18日,黎智英在《蘋果日報》25周年慶祝活動中的片段。辯方指出,黎在片中提到「沒有人會逼你做烈士,但係你哋攞住你哋個良知⋯」,而且8天前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訪問時,他曾說過「必然會有很多人留下來選擇抗爭,我會和這些人一起抗爭到底」。
辯方問及兩段言論是否矛盾,黎智英則表示沒有,並強調自己並無要求員工與他一起抗爭,因為他認為員工的人生比《蘋果日報》更重要。黎提到,從來沒有與《蘋果日報》高層達成共識,要繼續抗爭到底。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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