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台灣槍殺案,一名被判死刑的老人求饒,堅稱自己受冤枉。他是現時台灣最年老的死刑犯,吸引我的注意。王信福是台灣男子,現年72歲,被關在看守所,等候處決。謀殺案發生在33年前,由於當地人權組織認為疑點重重,所以勸阻法庭不應輕率了結一條人命。
事件發生在1990年8月某凌晨,王信福跟李姓及陳姓男子一同到卡拉OK廳玩樂,期間,他們因點不到想唱的歌曲而與職員爭吵。當時卡拉OK廳老闆正熱情地招待兩名警察。當老闆介入他們的糾紛時,王等人認為老闆厚此薄彼,瞧不起他們。王及李仗勢是台灣某酒店的股東,怎能讓人輕看?警察看不過眼他們的囂張,加入罵戰。混亂中,李從坐駕拿起手槍,交給陳,陳向著兩名警員開槍,二人倒斃。王、李及陳即時逃脫。
隨後,李自願投案,還供出陳的藏匿地點,以獲輕判。王害怕受冤枉,逃亡中國,居留當地達16年。因發生車禍,他其中一隻眼窩裝了義眼,引致視神經發炎。他不得不回到台灣就醫。他利用偽造的台灣護照入境,仍是被入境處發現他的真實身份,即時拘捕。
陳是兇手,於1992年已被槍決。陳聲稱是受王唆擺,才槍殺兩位警員。也堅稱王當時把手槍交給他,煽動他開槍。因此,最高法院於2011年裁決王死刑。王否認該指控。若王沒有犯案,為何潛逃中國?他辯護自幼父親離世,母獨力養大他。母日夜工作;替人家洗衣服或是打理家務,根本無暇管教他。少年的他聯同流氓一起渾噩,多次被警員拘留,指控他們滋擾居民,幸好沒有留下案底。但心理上仍然恐懼別人冤枉他。遇上那次槍殺案,他又惶恐起來,因而逃逸。
人權組織質疑判決結果,要求重審。疑點包括:一、涉事的手槍並沒有王的指模;二、九個重要的偵查錄音檔案消失了;以及三、若真的是王教唆陳殺人,王應照顧陳及提供他藏匿處,而不是李照應陳。可惜的是,陳已離世,不能再質問他有關細節。
文明社會,應該一早廢除死刑。不排除發現新證據,王可保住性命了。
新聞內容由《鏡週刊》提供。@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