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在街上向女途人淋不明液體,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今早(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11日再訊,以待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需還柙候訊。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因其它同類案件正被調查。

被告李國定(56歲,地盤工人),他被控於2024年2月23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有違公德的行為,即是向女子X臀部位置潑不明液體。

案件編號:WKCC851/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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