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區反黑組的警署警長及警員涉嫌越權,索取一宗有關傷人案的閉路電視片段,兩人早前否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今(21)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裁定二人罪成,案件押後至3月6日判刑,期間將索取背景報告,兩人需繼續還柙。

被告依次為警署警長沈志明(41歲)及警員楊卓麟(35歲)。兩人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在九龍灣身為香港警務處警署警長和警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使用虛假身份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及發生於同年11月17日凌晨,超越他們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件的閉路電視錄像。

劉官判決時指出,辯方曾辯稱二人因要執行上司要求「收風」的指示,故要隱藏身份。但裁判官指早前審訊时,二人上司已確認未曾作出相關要求,亦並無要求他們調查相關傷人案。二人在案發時候,清楚知道自己沒有獲授權,而使用虛假身分以獲取超越職權範圍的資料,是為了自己的原因及目的而行事,故裁定二人罪成。

劉官又認為,兩名被告失當行為屬於嚴重,其行為削弱市民對警方的信任,同時打擊及影響警方聲譽,將決定先提取二人的背景報告,並押後至3月6日判刑,期間兩名被告均須還。柙@

案件編號:KTCC 146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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