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及公共行政學者鍾劍華批評,國安警拘捕涉及「612基金」的10人,是想打擊「612基金」及黃色經濟圈的人士,並威嚇海外的港人。另外,他認為,律政司就《願榮光》禁制令上訴,指出法庭應遵從特首證明書的說法是荒謬。

鍾劍華16日在「香江望神州」節目表示,「612基金」5名信託人在社會上有聲譽,特別是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等,港府顯得投鼠忌器。在學者許寶強準備離境,港府採取拘捕行動後,才不得不拘捕其餘信託人,但在顧忌下,當日已經准許他們保釋,事後用「無關痛癢」的社團註冊罪名起訴。

今次拘捕10人,鍾劍華稱除了曾經在「612基金」任職的人,其餘是黃色經濟圈中比較活躍的人。他認為港府想加強威嚇港人社群,早前已經懸紅通緝8名港人並滋擾他們的家人,相信現在是相對應的行動,希望嚇到在海外的港人不要輕舉妄動。

缺乏證據證明罪行

鍾指出,以往葉寶琳近年無就社會事務高調發言、卓佳佳則推動綠色生活,現時當局仍然未詳細說明是次拘捕的10人曾經做過的事情,唯指控相當嚴重,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煽動暴動」,但是當局沒有公開證據,他分析當局是意圖打擊「612基金」及黃色經濟圈的人士。

他指出,政府將正常的社會活動提升到「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勢力」,但沒有公開證據,顯得政府野蠻。鍾並說,當局口中的「軟對抗」不會有定義,即使定義了亦不會有意思,就如「紅線亦不會有定義,紅線亦會變」,這些都是使當權者可以無標準地執法,「任何時刻他看你不順眼,他都可以用模稜兩可的指控說你『軟對抗』」,也正如「國家安全」是偽命題,以毫無清晰定義的講法作政治打壓、剝奪基本人權。他直言將法律邊界模糊化,是典型的極權國家、獨裁政府的行為,「理曲氣壯做甚麼都可以」。

法庭應遵從特首證明書
鍾劍華:不如廢了法庭?

至於律政司就《願榮光》禁制令上訴,鍾劍華認為法庭應遵從特首證明書是「一派胡言」。對於律政司稱法庭無足夠知識判斷國安議題,應該服從行政機關的判斷和要求發出禁制令,鍾說:「如果真是這樣,不如廢了法庭」。

他指出,警察入屋搜查、竊聽都要先取得法庭命令,顯示法庭是能夠確認權利行使是合理的,但現時針對所有人的禁制令卻這樣做,「我(政府)申請你(法庭)就要給我,這樣是行政機關完全凌駕司法機構,即是行政機關不用理法律」,質疑法庭是否淪為橡皮圖章。他認為政府的說法不合理。

鍾續指,特首以往就國安法發出的證明書,是用來確定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機密,並非對當事人的裁決,但是現時證明書卻用來加大行政機關的權利。他認為情況十分荒謬,要看法庭是否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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