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政府有意修訂《牙醫註冊條例》,強制牙科生須要在公營機構實習一年、服務兩年後才可以正式註冊。牙醫學會會長王志偉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有關安排過於嚴苛,而且亦無助於挽留人手。

現時本地牙科畢業生註冊後,毋須實習即可在港獨立執業,據悉政府在上月開始就修訂《牙醫註冊條例》的立法建議諮詢相關持份者,諮詢文件提出強制牙科畢業生要在衛生署、醫管局等實習一年才可註冊,表現不理想的,可被延長實習或評核期。局方又建議非專科牙醫註冊後,需要在上述公營機構服務兩年,唯由於需求隨時變動,文件另建議可考慮賦權醫衛局局長透過「先訂立後審議」附例適時調整公共服務年期。

王志偉接受商台節目訪問時批評有關建議過於嚴苛及不合理,又指政府的建議只能夠一直讓資歷最淺的牙醫服務社會,無助解決長期人手不足問題。王志偉指出,本港牙醫流失的情況以公營機構最為嚴重,私營的問題則較少,認為是公營機構的牙科醫生沒有晉陞機會,因此大部份人不願留低,假如當局不檢討有關制度的話,即使修例亦只能勉強留住剛畢業的新人,資歷較高的醫生依然會流失。

有立法會議員在同一節目中就批評,本港有大約20間公共牙醫診所,當中只有11間服務市民,其餘均服務公務員,長者排隊輪候非常困難。指出假如政府提供市民足夠的服務,才可提出學生畢業後到公營牙科診所實習,否則只會讓有關人手服侍公務員。又指長遠而言有需要發展公共牙科服務,除了增加政府診所外,亦可透過私營市場購買服務,或推出牙科醫療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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