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獲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其在國安法相關的案件抗辯。律政司兩度上訴被拒後,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今(25日)早開庭有關上訴申請,押後至下周一(28日)裁決。已抵港的Tim Owen今早到法院旁聽。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在庭上表示,本案是首宗聘用海外大律師代表被告抗辯的國安法案件,希望終院就未來同類案件作出權威性的指導。他又稱 Tim Owen 沒有《港區國安法》相關的專業知識或訟辯經驗,無法為案件作出重大的貢獻,應該由了解中共國家安全情況的人,作為處理國安法案件的大律師。
法官李義指,袁國強多次指出國安法的獨特性,但國安法仍要在香港法律框架下運作。李官又指,律政司一方的說法是希望全面禁止國安法案件聘用海外大律師來港,但沒有仔細詳述需特別處理的情況,亦沒有闡明舉證責任。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則指出,高院已考慮到海外大律師申請「專案認許」的常規準則,表明海外大律師應加入案件,以助國安法法理學等發展。
黎智英一方代表律師陳詞,指律政司只集中「一國兩制」中的「一國」,但「兩制」就容許海外大律師在本港法庭審訊提供協助。又指即使不是工程師或醫生,大律師仍可處理涉及相關問題的案件,不同意律政司一方稱海外大律師並非中國國安方面專家就不適合處理案件的說法。黎一方續指,案件涉及自論自由和國家安全的關係,認為Tim Owen無可置疑有相關經驗。
據Tim Owen所屬大律師事務所的網頁資料,TimOwen執業領域涵蓋欺詐、刑事、人權、制裁及引渡等領域。
上訴庭早前駁回律政司上訴申請時指出,本案並無涉及國家機密的指控,律政司未能說服法庭聘請海外律師會損害國安法的立法目的,又指出海外律師同樣受到當地的專業守則約束,因此決定不批准其上訴許可申請。
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一案,將於12月1日開審,不設陪審團,由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李運騰負責審理,預計審30日。若終院批准上訴許可,希望在12月1日前盡快處理。終審法院表示,不希望改變刑事案件的開審日期,如不批准上訴,有關判詞主要為學術討論。
案件編號:FAMV 59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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