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早前收到警方信件稱民陣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民陣提供自2006年以來的多項資料。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昨日回信給警方,強調民陣不認同警方指控,並且不會逐一回覆警方提問。

陳皓桓昨日在區域法院出席聆訊前向傳媒公開宣讀回信,他在信中首先「感謝」有關當局給予他9天時間,尋找15年來所有資料。他表示,民陣在2002年成立以來,堅持合法、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則,每年多次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並且與警方及政府多個部門開會溝通,舉辦遊行與集會,讓香港市民發聲。

陳皓桓強調,警方與政府一直與民陣合作,從未要求民陣申請社團註冊,亦從未警告或質疑民陣為非法組織。近期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案件中,一位總督察在法庭作供時,確認民陣與警方「合作得很好」。警方代表甚至在「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的聆訊中讚揚民陣為「一個大品牌」。他也提到,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在2013年七一遊行後,稱民陣為「朋友」。他質問:「如民陣為非法社團,警方與多個政府部門何以一直與非法社團合作?」

陳皓桓表示,《基本法》規定香港居民享有結社自由。民陣不認同臨時立法會所引入的《社團條例》,更不認為民陣是非法社團,因此,民陣不會逐一回應社團註冊主任的提問。如果當局取締一個堅守合法、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平台,難以想象對日後的影響。他促請有關當局擁護《基本法》,不要破壞言論自由、遊行集會自由等基本權利,否則只會引來更大反彈。

陳皓桓也向傳媒表示,警方引用《社團條例》稱,遞交資料不完整、不正確,或沒有交資料都會觸犯法例,但是民陣很難給警方完整的回應。他說:「有甚麼組織會儲存15年資料呢?更何況15年前,我只有十幾歲,還是小學生。」他也重申堅持結社自由原則,這封信就是最後的回應。

被問到民陣的路向如何,陳皓桓說:「民陣的路向與香港人一樣。」他希望大家思考香港人如何走下去,也希望特區與中央政府思考香港應該怎樣走。他會堅守結社自由原則,也相信職工盟、工黨、社民連、支聯會、社總等民陣成員團體會繼續與民陣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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