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中,被告方及律政司均提出上訴,上訴庭今年2月全數駁回。當中11名被告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下周一(10日)頒布決定,預計需時5分鐘,與訟代表毋須出席。

11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的被告,分別為被判監7年半的《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被判監7年3個月的「三投三不投」發起人吳政亨;被判監7年的何桂藍;被判監6年9個月的梁國雄、林卓廷、余慧明;被判監6年7個月的何啟明;被判監6年半的楊雪盈、黃碧雲、陳志全、鄭達鴻。

民主派初選案中,47名被告中45人罪成,有12人不服分別就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當中10人同時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何桂藍僅提定罪上訴;選擇認罪的黃子悅僅提刑罰上訴。上訴庭2026年2月23日駁回12人上訴,亦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無罪裁決的上訴。上述12人中,僅黃子悅放棄再上訴。

至於律政司本針對原審獲裁無罪的劉偉聰提出上訴,在2月失敗後,至限期屆滿未再對劉的無罪裁決提上訴。

在之前的上訴中,上訴庭認為,爭取普選與《基本法》預期的政治發展最終目標相符,但必須在《基本法》的憲制框架內行事。爭取普選不代表有權開展如涉案謀劃的計劃,從而「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甚至顛覆香港特區憲制秩序」。上訴庭指,戴耀廷的謀劃是其「攬炒」計劃的重要部份,旨在逼中央政府終結「一國兩制」、「顛覆憲制秩序」,故屬「非法手段」。

刑期方面,上訴庭認為,「量刑基準定為7年非明顯過高」。就梁國雄、林卓廷沒有因長期公職服務獲減刑,上訴庭指原審法庭有權不因被告過往公職而減刑,「任何可能的扣減已被他們過往的犯罪行為抵銷」。至於何啟明和陳志全,上訴庭稱「鑒於本案罪責之嚴重性,因服務社會而獲減刑兩至三個月已屬上限」。

對於吳政亨、鄒家成爭議量刑起點過重,上訴庭指因應兩人的角色和參與程度,「有理由提高他們的量刑基準」。其中鄒家成是墨落無悔聲明的發起人,上訴庭強調該聲明沒有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被撤回,對整個初選必然具有額外推動力,認為「加刑12個月既沒原則上犯錯,也沒明顯過重」。

案件編號:CACC253/2024(FAMC13/2026、FAMC14/2026、FAMC15/2026、FAMC16/2026、FAMC17/2026;CACC263/2024、CACC268/2024;HCCC69/2022、HCCC70/2022)@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