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地方政法官員再遭清洗。4月9日,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被通報調查。

中共中紀委官網4月9日下午通報,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早前,4月7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機關報「法治日報」報道稱,中共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三督導組進駐山西;督導組進駐山西督導暨第二環節部署動員會近日在太原召開,劉新雲還出席了會議。

過去一年,中共政法系統持續不斷遭整肅。去年6月、8月、10月中共重慶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鄧恢林、上海市副市長兼市公安局長龔道安、江蘇省委常委暨政法委書記王立科相繼落馬。

據公開資料顯示,現年59歲的劉新雲是山東淄博人,曾在山東省公安學校學習,並長年在山東公安系統工作,歷任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二處辦事員、淄川分局西關派出所警察、淄博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機動隊副隊長、淄博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科級偵察員、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隊淄川大隊大隊長、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隊張店大隊大隊長、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張店分局局長、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又兼任巡警支隊政委(正縣級)。

1999年3月起,劉新雲任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兼巡警支隊政委;2001年4月至2002年12月還任前述職務,同時兼任淄博市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副主任;2002年12月至2003年12月任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兼市委610辦公室副主任。

2003年12月起,劉新雲任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菏澤市副市級幹部,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菏澤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11年12月起轉任山東省濟南市副市級幹部,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12年7月起又兼任濟南市公安局督察長。

2014年12月至2018年1月,劉新雲調任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兼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山西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

劉新雲長期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據劉新雲履歷可見,從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至今,劉新雲一直積極參與迫害。劉新雲已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同時據海外明慧網2020年3月11日報道中羅列的劉新雲20年來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亦可見其長期迫害法輪功。

劉新雲在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市610擔任要職期間,對於任期內該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迫害責任。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僅在2000年1月至2004年,淄博市秋谷勞教所非法關押過300多名法輪功學員,這些學員被暴力洗腦、強迫「轉化」、不讓睡覺、遭毆打、電棍電擊等;截至2004年12月底,已有400餘名學員被劫持到610洗腦班,被暴力洗腦、精神折磨,肉體摧殘;在這段時間,當地有1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9人被迫害致死、3人在迫害中失蹤、6人被迫害精神失常。

被迫害致死的學員包括:山東淄博齊魯石化公司電腦工程師蘇剛(男,32歲),被非法關押在被淄博市秋谷勞教所的24歲的張國華,淄博市淄川區峨莊鄉西東峪村人肖丕峰(男,52歲),家住淄博市站立東街的魏愛芹(58歲,於2004年5月含冤去世),淄博市張店區煙草公司職工王新博(男,48歲,出獄僅十幾天離世),淄博齊魯石化職工李廷鵬(50歲),勝利油田東辛採油廠監測大隊職工王明雲(女,年僅52歲,出獄剛80多天),青島海洋大學海洋生物專業碩士研究生鄒松濤(28歲,男),被淄博市王村勞教所打死的家住招遠市文化區法輪功學員張林(女,53歲)。

劉新雲在任山東省菏澤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期間,據不完全統計,菏澤市至少一人被迫害致死,兩人失蹤,非法判刑36人、非法勞教26人。

菏澤市鄄城縣一棉廠法輪功學員竇素麗遭受迫害,又被騷擾,於2007年5月25日含冤去世。山東鄄城縣李傳玉(40歲左右)2006年遭綁架後,多年生死不明;山東省菏澤鄄城縣左營鄉陳良大隊陳良村法輪功學員陳安愛(58歲)2009年被勞教3年、折磨成植物人,出獄後其女兒杳無音信。

劉新雲在山東省濟南市任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期間(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八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綁架、非法判刑,即濟南市杜澤洲、孫玉芝、孫茉青、王洪鳳(72歲)等8名法輪功學員於2014年8月14日、15日同時綁架,不久被非法判刑1年-7年;濟南法輪功學員李建美(女,1959年生)經歷三次非法勞教種種酷刑後,2014年4月14日再被綁架,後遭枉判9年;獨臂青年、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市曹范鎮黃石良村人李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遭酷刑。

劉新雲2014年12月起轉任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兼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主任期間(2014年12月至2018年1月),參與非法監控法輪功學員、異見人士,封鎖過濾國際及國內真相信息,控制輿論,誹謗誣陷法輪功。

2018年1月劉新雲調任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在這期間,劉新雲主管公安廳,分管國安廳,司法廳,對全省法輪功學員的綁架、送洗腦班黑監獄、非法判刑、監獄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在劉新雲2018年1月任職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山西省境內至少有101人被綁架抄家,42人被非法拘留,31人被非法判刑,51人被騷擾,強制洗腦3人,被迫流離失所2人,迫害致死2人,仍被非法關押面臨非法判刑50多人。

此外,報道還指,據查劉新雲在公安部期間與外國公司合作,專門針對網絡封鎖、公安大數據及人臉識別。太原很多繁華區像柳巷商業區每個路口都裝有高清錄像頭,而且具備人臉識別功能。只要是公安網屬於監控人員,進入該區域,派出所內的報警裝置就會響。太原市2020年初發生的多起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與長期跟蹤監控,也與劉新雲有直接關係,他在幕後直接操縱;山西省公安廳督察組仍在晉中市推動收集法輪功學員信息,以作監控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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