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2月12日),馬里蘭州成為美國第一個通過了向大科技公司的廣告收入加稅法案的州。之前州長拉里‧霍根(Larry Hogan)曾將該法案否決,但最後由民主黨控制的立法機構推翻了該否決。

在州眾議院以88票贊成、32票反對的投票結果推翻了州長的否決後,州參議院也以29票對17票的結果做出了同樣的裁決。

該法案有兩個組成部份:提高煙草產品稅,以及對數字廣告收入實施全新的、更高的稅收。

州眾議院的一份摘要稱:「該法案對在該州從事數字廣告服務的個人的年度總收入徵稅。」

該摘要透露說,人們將根據其整個年度在全球各地的總收入來繳稅;數字廣告收入較高的人,將被要求按照更高稅率來繳納收入稅。

州參議院主席比爾‧弗格森(Bill Ferguson)是這項立法的領頭人。在投票前不久,他在社交媒體上發表講話說:「亞馬遜、面書和谷歌等公司的利潤在疫情期間大幅增長,而我們在大街上的商業卻難以跟上形勢。」

他表示:「這項針對每年僅靠數字廣告收入就獲益超過1億美元的公司的稅收,是確保馬里蘭州大型科技公司能夠像我們的小企業一樣納稅的重要機制。在馬里蘭州的預算因COVID-19(中共病毒)而受到不可預見和天文數字規模的影響之際,馬里蘭州的家庭和企業在承擔著帳單,或者大型科技公司也可以開始承擔他們的、公平的份額。」

一項分析認為,廣告收入新稅每年徵收的稅額可能約為2.5億美元。

這項法案是美國各地遏制大型科技公司(facebook 等大型科技公司)的一系列努力之一。大型科技公司正在積累更多資金,並通過封殺前總統特朗普等人的帳號來公開展示自己手中的權力。

去年,共和黨州長霍根(Hogan)在寫給州參議院主席弗格森和州眾議院議長艾德里安‧瓊斯(Adrienne Jones)的信中說,他否決了這項法案。因為他認為,這項法案「在很多人已經失業並陷入財務困境的時候,會提高馬里蘭州人的稅費。」

馬里蘭州司法部長、民主黨人布萊恩‧弗羅什(Brian Frosh)審查了該法案,並表示該法案符合《憲法》。

他在2020年4月的一封信中告訴霍根州長,如果立法在法庭上受到挑戰,一些條款可能會引起關注,但「我們認為,這些條款並未明顯違憲。」

他還補充說:「如果這些條款受到質疑,而法院裁定其中任何條款違憲,我們認為,可以將這些條款從該法案中分離出來。」

一些團體反對該法案的通過,包括全國廣告商協會(Association of National Advertisers)、互聯網協會(Internet Association) ,以及馬里蘭州稅收公平聯盟(Marylanders for Tax Fairness),該聯盟聘請了霍根前助手道格‧邁耶(Doug Mayer)擔任發言人。

該組織稱,這項立法「含糊得不可救藥」,並聲稱,該法案也一定會對小企業增稅。

邁耶在周五(2月13日)的一份聲明中說:「從歷史上看,增加稅收是短視的、愚蠢的,對無數小企業和僱員是有害的,馬里蘭州人民將會記住這一點。」。

稅收政策非牟利機構稅收基金會(Tax Foundation)表示,該法案可能與《永久互聯網稅收自由法案》(Permanent Internet Tax Freedom Act)發生衝突。該法案是一部聯邦法律,禁止對電子商務徵收歧視性稅收。該基金會表示,該法案沒有明確說明具體是哪一種或哪些種(企業)可能會被徵稅。」

互聯網基金會(Internet Foundation)是一個代表被立法者列為加稅目標的公司的聯盟。該聯盟表示,這項法律將在法庭上受到挑戰。該聯盟負責州政府事務的高級副總裁羅伯特‧卡拉漢(Robert Callahan)表示:「至少馬里蘭州的企業和消費者可以放心,因為他們知道,法庭將在這個問題上擁有最終決定權,而且決定最終結果的是法律,而不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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