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安法」生效前已流亡英國,後遭警方正式通緝的香港效益主義黨主席劉康在社交媒體上透露,存款僅約50港元的中國銀行戶口日前遭終止。劉康表示事件證明中港政府侵犯港人私人財產,損害金融中心聲譽,因此「呼籲世界各國制裁中銀、其它受中共控制的銀行以及港中暴政」。

劉康今早(12月30日)在其Facebook專頁「每日關心劉康被通緝狀況」上撰文,透露其中銀戶口於12月24日已遭終止,涉款大約47.23港元。

劉康透露,收到的訊息是「終止戶口」而非「凍結戶口」,中銀向他提供的解釋為:「基於商業考慮,按照服務條款第一部分條款20,向閣下發出終止通知書。」中銀同時通知他有關生效日期為12月24日,在該日前仍可親身前往分行辦理手續,以結清帳戶及提取餘額,否則戶口將被結清。不過,現時遭「國安法」通緝而正在流亡的劉康,無意回港辦理有關手續。

劉康直言,事件已證明香港政府及中共政權侵犯港人私人財產,並且損害香港金融中心聲譽,強調「中共已經弄到香港私人財產再得不到保障」。

劉康怒斥因自由表達政見而財產受到侵犯,絕對不能容忍,故此「呼籲世界各國,包括英國、美國、歐盟制裁中銀、其它受中共控制的銀行,以及『港中暴政』。」他更表示,共產黨已墮入他創立的效益黨的圈套,「一切都在效益黨的預計之內」。

現年19歲的劉康早於今年6月底「國安法」生效前已經流亡英國,7月31日據報道,他與其餘五人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而遭警方正式通緝,他所涉罪名為「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翻查他的Facebook專頁其中一篇名為「秋季連結國際民主勢力」的帖文中,他曾去信多國政要,呼籲制裁港中官員以及停止與香港的引渡協議。

早年加入組織「學生動源」的他,已遭司法追殺。2017年12月,他因藏有尚未組裝完成、亦未上槍匣的「BB彈槍」被捕,其後被原審裁判官誤判藏有仿製火器罪成,繼而還押候判,最終被判處18個月感化令。

2019年6月,他向高等法院申請不服定罪上訴,獲判上訴得值,並撤銷定罪及刑罰。法官在判詞中更批評原審裁判官表達「令人不安」,定罪裁決「難言穩妥」。律政司其後再申請重審案件,遭劉康斥責為「死纏爛打」,並認為律政司僅出於他支持自由、民主和獨立而政治打壓。高院同年8月28日頒下判詞,拒絕律政司申請,強調須顧及公義,並且平衡公眾與劉康的利益。

2019年6月,他創立香港效益主義黨並擔任黨主席,主張效益主義作為道德基礎,指出民主、自由都是符合效益,不滿港府違反效益,令香港人陷於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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