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楊敏年僅24歲的女兒因中共隱瞞疫情導致染疫不治。楊敏近日起訴武漢市中級法院,控訴湖北省政府隱瞞疫情,要求登報道歉並賠償200萬元人民幣,成為第五名起訴武漢政府隱瞞疫情的受害者家屬。
楊敏23日寄出起訴書,將武漢市政府、湖北省政府、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同列為被告。
楊敏在起訴書中表示,其女兒在1月16日去醫院做手術,那時候根本不知道有人傳人的疫情,武漢百步亭還在1月19日舉行4萬人參加的萬家宴,因此本人和女兒都沒有任何防疫措施。
楊敏的女兒田雨曦在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接受化療治療後,在19日晚上開始出現發熱症狀,並連續幾天高燒不退。但該院醫生不敢出具涉及中共病毒(俗稱武漢病毒、新冠病毒)感染的診斷結果,更不提供針對性治療,導致田雨曦病情日益加重,先後被轉入紅十字會醫院及武漢市金銀潭醫院。
楊敏在起訴書中說,由於當局前期隱瞞中共病毒疫情信息,病人隨後激增,在田雨曦轉入武漢市金銀潭醫院時,全武漢的醫護人員嚴重不足。田雨曦在臥床不起,連喝水都困難的情況下,沒有醫護人員及時護理、治療,完全躺在污穢物中,病情也日益加重,出現了咳血、血氧濃度急速下降等嚴重症狀。
作為母親的她,看到女兒開始咳血,病情急轉直下,並且在毫無尊嚴的環境下治療。1月28日冒著生命危險進入深切治療部照顧女兒,在原告幾天幾夜不眠不休的照顧下,女兒雖然得到較好的個人衛生護理,但健康狀況仍未緩解。
在2月1日原告女兒的核酸檢測結果顯示為陽性,原告也開始出現高燒不退的中共病毒感染症狀,隨後被隔離治療。但到2月6日,其女兒已永遠離開了,年僅24歲。
原告楊敏在起訴狀中提出8項訴求:
(1)請求法院依法確認被告一和被告二及其下屬職能部門衛健委向公眾隱瞞疫情信息的行為違法;
(2)請求法院依法判決三被告就原告女兒死亡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請求法院依法判決三被告就原告女兒死亡承擔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共計1810,020元;
(4)請求法院依法判決三被告就原告女兒的死亡給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
(5)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一、被告二承擔原告女兒的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共計5,000元;
(6)請求法院依法判決本案訴訟費由被告一和被告二連帶承擔;
(7)請求法院責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及其下屬職能部門衛健委就其隱瞞疫情信息的行為向原告登報道歉;
(8)請求法院依法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司法建議,對隸屬於被告一、被告二的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和瀆職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據悉,目前湖北已有5宗受害者家屬提出的訴訟。但迄今中共法院都沒有立案,不給家屬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書,更不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只是口頭通知不予受理。而受害者家屬卻受到各種警告、威脅或刁難。
楊敏在女兒去世後,悲痛欲絕,曾上街控訴喊冤,但遭到當局阻擾。5月19日,其女兒下葬之日,當局仍派出至少8人全程監控楊敏。
楊敏在網上控訴,那些始作俑者——在疫情初期欺上瞞下,不作為、亂作為的市政府官員,竟然沒有一人被追究,受害者的家屬不但沒有得到一個公正的說法,反而被告知要在社區陪同下,單獨地私下處理後事。
她寫道:「沒有一個公正的說法,死了的人不會同意,活著的人更不會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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